免费注册 找回密码     

查看: 352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举行兴宁市初中语文教师古诗文诵读比赛的通知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3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9/4 09: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各中学:

为了配合第1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的活动,活跃我市初中语文教研氛围,提高教师语言艺术审美能力,提升教师教学基本功,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全面展示教师个人风采,经研究,决定举行兴宁市初中语文教师古诗文诵读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0917

二、比赛地点

兴宁市田家炳中学行政楼底楼阶梯教室

三、比赛内容:

    《梅州市2010年初中毕业生语文学科学业考试大纲》(附  录)中要求背诵的古诗文,每位选手根据抽签的结果诵读指定的内容。

四、参赛对象

各中学推荐的语文教师(每所中学推荐一名)

五、评分标准:

1、语言要求(5分):(1)普通话标准、流利,吐字清晰(3)

(2)节奏感强,语速、语调恰当。(2)

2、表达要求(5分):(1)表情自然大方,动作恰到好处(2)

(2)准确把握作品内涵,感情处理得当,富有表现力、感染力。(3)

六、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另请5位评委评分,当场评出一、二等奖并颁发证书。

七、其他事项

1、请各校于2010910日前将参赛教师(一名)的姓名发送至邮箱xnwenfojun@163.com

2、各校除了派教师参赛外,还可安排教师到现场观摩比赛,并指定教研组长带队。

3916日上午820,参赛选手现场抽签,确定出场次序。830比赛正式开始。

4、比赛结束,立即举行颁奖仪式。



兴宁市教育局教研室

兴宁市教育局语委办

201091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兴宁A8 ( 粤ICP备08126561号-15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  

GMT+8, 2024/5/4 05:50

© 兴宁A8

手机绑定 兴宁A8支持手机、电脑、平板一站式访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