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退休老同志: 您好!首先向您致以诚挚的问候! 2015年1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改革要求和工作部署,我市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作出了具体规定。此项改革,涉及全体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切身利益,为让您了解改革、支持改革,现将有关事宜敬告如下: 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范围 按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行政类和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以及从编制内退休的人员(不含2014年10月1日前退休的合同制工人),离休人员不纳入改革范围。 二、关于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项目 1. 在职时属编制内工作人员,2014年10月1日前已经退休并领取退休待遇的(不含合同制工人),保持现有待遇不变,其中基本退休费、退休补贴(不含节日补贴等)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2. 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其待遇暂按人社工资部门核定的退休费标准支付。待正式启动后,按粤府〔2015〕129号文规定重新核定。 节日补贴等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项目,仍由原渠道继续发放。 三、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的发放方式 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正式启动后,纳入改革范围的退休人员不再由财政统发或单位补差发放退休费,转由参保地社保局发放养老金。根据国家、省关于加快推进社保卡应用的要求,全省统一的信息系统将自动强制匹配参保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并通过社保卡发放养老金。为确保您能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请您注意以下事项: 1. 未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的,请尽快到制卡银行网点申请激活; 2. 已办理社保卡但未领卡的,请尽快到制卡银行领取; 3. 未办理社保卡的,请尽快到各银行网点申请办理; 4. 需更换社保卡的,请先到原制卡银行办理转行手续后,再到新选择的银行申请办理新卡; 5. 如社保卡不慎丢失,请及时到发卡银行办理挂失和补卡手续; 6. 请您积极配合原单位做好通过社保卡领取养老金的确认工作。 如果您在使用社保卡领取养老金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12333咨询热线、登陆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或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待遇领取地社保局咨询。 社会保险是民生之基。我们社保部门深知责任重大,定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真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衷心祝愿您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咨询电话 梅州市社保局:2252628、2268806 梅江区社保局:2344905 兴宁市社保局:3265180 梅县区社保局:2562102 平远县社保局:8899118 蕉岭县社保局:7188359 大埔县社保局:5595083 丰顺县社保局:6686181 五华县社保局:4436011 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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