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4日,广东省兴宁市发生了一起民宅的违建围墙突然倒塌压死无辜路人的严重安全事故!肇事者是亿万富豪,至今十多天过去了,肇事者不闻不问不露面,也没有对受害者家属表示一声慰问和赔偿。
面对如此冷漠的态度,受害者家属更感愤慨,誓将讨回公道!在此请求大家给予法律意见的帮助!
事件经过: 张伟锋是兴宁市居民,在广铁集团工作。2016年6月4日周六下午,他独自来到兴宁市程和堂村钓鱼休闲。
下午五点左右,张伟锋的妻子陈某有事找他,多次打电话却无人接听,于是跑去程和堂村寻找丈夫,不料却看到一幅残酷的景象:在某段村道上,横卧着一段倒塌的围墙,倒塌的长度大约有20米,而张伟锋已经被结结实实地压在了围墙下。
目睹惨状,她妻子惊慌几近崩溃,一边呼喊附近的路人帮忙将压在张伟锋身上的砖块搬开,一边拨打110,120,通知警察和救护车到来。
随后,救护车和警察赶赴现场,发现张伟锋已无生命迹象。就这样,年仅42岁的他,一个勤勉忠厚的好儿子,好父亲,好丈夫,一个幸福家庭的顶梁柱,就这样 被劣质围墙无情地夺走了生命!留下两位年迈无依的父母,一个12岁的幼儿及无助的妻子在痛苦中煎熬!
这原本是一件不算复杂的事故,围墙是违建的,材料是劣质的,警方的证据确凿,谁该承担责任是明摆着的事情。但是,事态的发展却异乎寻常,有些诡异!
事发后第2天,受害者家属去找肇事屋主,却发现大门紧闭,无人应答。家属们向当地的居委会书记黄梅芬请求居委会提供危墙屋主的名字及联系方法,并且请居 委会通知屋主前来交涉,可是黄书记却一口回绝了,她说围墙主人平时都在珠海市居住,她联系不到人。围墙是因暴雨而造成的倒塌,属于天灾,即不可抗力因素, 围墙主人没有任何责任。(家属们觉得奇怪,公安机关还没出调查结论,居委会书记怎么就先跳出来一口咬定围墙主人无责任呢?)
第3天,家属再次去居委会找黄书记要求通知屋主前来面对事情,黄书记冷冷地拒绝。
第4天,兴宁市电视台的记者前往居委会采访此事,黄书记说无可奉告。(大家感到奇怪,此事本来与黄梅芬无关,怎么她会坚决不给我们资料,还拒绝通知肇事屋主呢?后来才听说,原来黄梅芬是屋主的亲戚,并且早有人将此事告知屋主了,只是屋主故意装作不知道此事罢了。)
第5天,当地电视台对此案进行了重点报道,引起当地社会热议。既然居委会不愿意提供任何帮助,家属只好通过电表的编号去供电局查询屋主的姓名,后来得知电表账户名:陈玉英,她有三个儿子,张远华,张新华,张龙华。
第8天,家属去街道办要求他们通知屋主前来处理及道歉,街道办的何主任告诉我们,屋主是张远华,目前住在珠海市,他已经跟张远华通过电话告知此事了。
面对一件社会高度关注的安全事故命案,肇事者张远华和某些政府部门都诡异地静悄悄,既不慰问,也不配合,似乎很不愿意受害者家属找到围墙的屋主。不管是鸵鸟政策还是掩耳盗铃,这些情况无疑增加了死者家属的精神痛苦和负担。
在处理丧事的巨大悲痛中,在面对各种人为设置的无形围墙的阻挠下,家属们锲而不舍,通过百度搜索,才知道张远华是珠海市华天隆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他的兄弟张龙华也在华天隆公司任职。
第10天,家属们到广东省兴宁市政府上访,家属提出几点请求:1,请求帮助敦促张远华出来面对此事;2,希望当地警方尽快对此事出具一份书面的侦查结果报告;3,请求市政府责成相关建筑安全监管单位对该围墙的质量是否达标进行鉴定。但是,他们对这些请求都没有反馈。
第12天,家属向警方递交书面申请,请求调看事发现场的监控录像。
第13天,派出所通知家属到场观看事发现场的监控录像,在录像中清楚地看到,围墙于下午16:48左右倒塌,然后17:02左右才开始下雨。至此,黄梅芬书记一开始就在当地散播“此事为天灾,屋主不必赔偿”的谎言宣告破产!
第14天,家属向广东省兴宁市住建局书面递交申请,请求对该围墙进行质量是否达标的鉴定,但被拒收。家属只好将申请书放在办公桌上就离开了。
今天已是事发后第17天了,肇事者依然沉默,也没有任何政府单位对这面砸死人的围墙进行质量鉴定的行动,而肇事者张远华依然没有站出来给受害者家属一句问候。他家的违章围墙砸死了人却对受害者家属不闻不问,逍遥法外!
据网上资料显示,张远华是珠海市的知名企业家,在梅州市的亿万富豪榜上有名,想必他家在兴宁市的政府关系人脉很强。
而受害者的妻子只是一名普通的乡镇教师,丈夫突然离世,一个弱女子要支撑起一切,每天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中,一方面要照顾伤痛欲绝的两位老人和小孩,另一方面还要独自承受追讨公道又处处遭遇冷脸的巨大精神压力。孤苦无援,几近崩溃边缘!
一个无辜生命就这样被劣质的违章建筑无情夺走了,留下一个悲痛破碎的家庭。作为弱势群体,我们连依照程序处理命案的权利都被傲慢的权力所褫夺,连问个屋 主姓名,通知肇事方,请求围墙施工质量鉴定调查等等受害方的合理诉求都无人理睬,这个社会的人心到底怎么啦?难道大企业家张远华和政府官员的基本是非观, 基本的恻隐之心都没有了吗?
我们以前的生活风平浪静,现在遭遇重创时,才懂得不但法律是昂贵之物,平民无力消费,就连走程序都是权贵的专属通道。
无奈之下,受害者家属只好通过网上发帖来寻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法律意见帮助,希望有懂得相关行政程序和法律赔偿计算方法的朋友给予一些相关信息上的帮助: 1,请告诉我们,目前应该怎样做才能找出塌墙事故的责任方?(我们在兴宁当地没有一个单位愿意告诉我们,全部沉默不语) 2,如何才能让违章建筑致人死亡的张远华等人站出来向死者家属道歉并且依法赔偿?
为亡灵讨回公道,用法律捍卫生命尊严,请您支持我们! 希望有识之士给我们出出主意,指指路,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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