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标题,我是一直是尊重弘扬宗族文化,发扬中华优良传统美德,支持赖氏祖祠重修的,但前提是必须依法和讲理!详见热门帖子里本人所有言论。 关于那个热门帖子,我已经早声明不在那个帖子发言了,但倒是有人@我,我还回去仔细看了后面的跟帖,但做了不再发言承诺,只好另发帖子进行阐述。帖子里有个人说本人是个好事之人,还真给他说对了。本人不但好事,而且还较真!我大致统计了下,那个帖子里跟帖金牌会员有2位(XNSFGH、梅县混蛋),高级会员有3位(PP1354917、jony163、史丹人)中级初级和见习会员有9位,新手有7位。后来也有其他号加入进来讨论就没再计算了。 中、初、见习就不列明了。新手就更没必要了,新注册来就为在那个帖子发言的不值一提。但有一位可以提提--“哈哈镜”(估是姓赖)最早开始进行言语人身攻击的。就连上面提到的金牌、高级会员这些论坛“老油条”都给赖氏后人在帖子喷,更别提本人了。 有一个奇异之处也不知道大家留意到了,发贴者应该也是赖姓人,但跟贴如此热闹,贴主人确未再露过脸了,全是一些新号马甲在晒嘴劲喷人了。 关于赖氏祖祠的历史是不容置疑的。兴宁城镇容光巷“唐屋”前身确是赖氏祖祠。本人从小老城区里长大,小时候也只知道称呼那里是“唐屋”,后来家里长辈告知,那里是赖氏祖祠才知道的。所以这次看到那个帖子很有兴趣参与讨论。本人也确实在老城区里留有祖屋和长辈告知哪里地块是原是自己族人的祠堂。所以那个帖子里有人取笑我:人家说祠堂就自己也凑热闹也有祠堂,我只能哈哈了。 说起赖氏祖祠一直就在那里,房子是不会跑的,赖氏后人中应该有70岁以上的长辈吧,怎么会找几十年?而且街坊邻居年长者都知道。赖氏祖祠右邻是林姓新林屋,对面是林姓老林屋,正背靠背的是长春井饶屋,左邻是谁家忘了。唐姓人在那里居住了几十年,大家也知道,以前都不富裕,邻里邻舍之间经常有这个那个的鸡毛蒜皮之事引起吵架甚至打架的。所以唐家人也只是容光巷的一户普通人家。这两天为了“较真”,特地去请教了下几位上述几家外姓70岁以上的长者,跟他们询问相干情况。他们跟唐家过去都有些现在说起来好笑的摩擦。但摩擦归摩擦,他们也作了很中肯的情况说明和建议。 他们的看法意见也跟本人基本一致。就是那里解放前确实是赖氏祖祠,解放时由于大家都知道的原因安排了唐姓人在那里住,是租或给就不太记得清了。至于有位“A308” 摘录:“凡人民政府代管之房产,其产权仍属原业主,但非因不可抵抗原因,逾期(自本决定公布之曰起计算两年为期,公布代管者,自代管之日起计算两年)无人申请发还或判明为敌伪战犯等之产业者,政府依法收归国有” 这个本人也不知道有这个说法,不做评论。 但当时的情形大家应该也知道,党的安排是没谁敢去像现在这样去反抗的,除非不要脑袋了。所以赖氏人当时不敢站出来跟拿枪杆子的说“不”,选择了吞声饮气也是可以理解的。 60多年过去了,社会进步了,人民富裕了,党和政府的一些政策也做了适应社会发展的调整了,才有80年代一大批侨房,侨产商铺等落实政策归还原业主。但同时也还存在已经不可能返还的情况,例如就也是赖氏祖祠对面的市一幼,本人幼儿园就在那里读的,那里也是一个大祠堂,而且还是周边最大的,最气派的,再例如东门口的这个茶社、老山歌剧团、老粮食局、老法院、老东街居委会、中山酒店、老一小(现二小)都是祠堂,上述这些即使法律法规支持但还能收得回来吗? 说回这次的案例,几位外姓的长者也表示应该支持赖氏重修祖祠,但应该是守法的前提下。住建局的文件中也提到“与现有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依法协商一致”这是最重要的一句。赖氏人应该先协商。这不还没协商一致就自己用强了,于理于法不通啊。 赖氏人回应一直有跟唐家人协商,是唐家人不来,这带来另一个问题—宗亲会即使是去民政注册过也只是民间组织,赖氏人出的红纸布告一副居高临下的口吻,要唐家人带相应证件到赖氏宗亲会去商谈,怎么像政府权利组织的口气和口吻了呢?唐家人本就不乐意,还要我自己带证件去给你审查?询问?换我或者换你们也不去的。 本来重修祖祠告慰先人是一件大好事,本人心目中的理想方案是:赖氏后人向政府和相干部门做报告和申请,按照住建部答复函跟唐家协商,唐家不答应或狮子大开口,赖氏诉禀法院,法院根据相干部门出具的解答函内容及法规做出判决。唐家不执行,赖氏申请强制执行。但赖氏人急躁,自己仗人多势众强行破门而入,这样有理在先变违法在先了,将事态复杂化。这岂是依法行事之所为?连比较偏颇于赖氏人的网友“兴宁上山人”跟我私聊也承认赖氏后人破门而入确实是非法的,但赖氏后人在那个帖子讨论一直不正面回应这个事。其实还要加上一句无论是否有政府甚至是法院判决文件赖氏宗亲会都非执法部门是没有判决执行权的,口口声声说有警察和居委会的见证,注意,贴主发的文中提到是唐家人报的110哦,非是赖氏后人邀警察来的呀。 说到这个住建局的答复函,其实我早料到有这份东西的。不过有赖氏人一直说唐家人已经贴到网上来,叫我们自己去看,真好笑,赖氏后人发起那个帖子来询问A8网友是怎么看这个事件的,但网友发现这份提到的住建局文件并没有在帖子展现,跟赖氏人要求贴上来看看,这个时候赖氏后人反而说第三方没资格看这个东西,要看唐家人贴了,跟唐家人要去。怎么那么荒谬的话也说的出口,要网友公正、公平看这个事情,大家既然不了解,跟你要公文看看,怎么就没资格?这公文不是对赖氏人有利的吗?怎么会有唐家人贴出来?而且一直说唐家人贴过了,也没给个链接,找不到啊。呵呵。后来还不是赖氏后人贴出来的?呵呵。 我刚才说为什么早料到会有这份东西的呢,因为我本人还真看过住建局的文件,不过不是关于赖氏祖祠的,而是李氏祠堂的(而且是两份),第一份跟赖氏后人出示的近乎一模一样的口气和用词,注意文件中出现的:“原则同意”“要跟**协商一致”要“备案”等等,等我看到关于李氏祠堂的第二份文件的时间,我才知道我是那么的肤浅,中国文字博大精深,实在令人佩服。第二份是给第一份文件作解答的,那家伙简直跟国家外交部发言人的言辞一样太令人倾倒了,大不相同的意思了!我试着看还能不能找来,希望可以找来给大家参考学习一下。呵呵 好了,回到正题上来,希望赖氏后人认清形式,承认已范错误,不要操之过急,再三衡量协商,最好拖政府相干部门介入(因为这个政府也有责任,即使不管那段时间的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责任,也要承担起中间调解的责任,难道还要拖到出大事才出面。) 最后,再次声明一下,我不姓赖也不姓唐,当时看到感兴趣的话题说出自己的观点,没想赖氏后人跟帖一律他们认为不好听的发言者全给喷。哈哈。挂贴来想获得网友的支持没想倒碰一鼻子灰!奉劝赖氏后人别在一错再错,这样即使修好祖祠也令世人不齿,邻里不霄,令祖上蒙羞! 个人观点,欢迎论坛老油条们指点不足。但姓唐的和姓赖的以及跟他们有亲的就都不要跟贴了,我不想这里也变成两姓之争的战场!切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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