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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一个以死抗争要离婚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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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8 14:4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面对一个以死抗争要离婚的女人

      在婚姻法的大招牌下面,婚姻责任层层分解,无论爱情是自焚死的,还是被挑拨葬送的,再大官司的放纵罪犯的罪恶都可以在官僚说辞中被消散。其实,即使真是为了爱情,面对兴宁市田家炳中学英语高级教师黄池凤(已退休)和他以工代教的女儿黄冬青以死抗争还要用毒药毒死一个普通人的家人的女人,一个普通的退伍军人、人民教师的心都碎了,这种所谓的婚姻带着欺诈是可耻的。

      以死抗争,本是弱者的武器,但一个恶毒的女人却拿这种武器攻击普通人,一旦脱离了传统的信仰,按传统方式施展,就不大灵光,最后曝露婚姻骗子的僵尸在太阳底下。

     兴宁市田家炳中学英语高级教师黄池凤(已退休)和他以工代教的女儿黄冬青,为达到婚姻欺诈的目的,双双用恐吓、以死抗争和还要用毒药毒死一个普通青年的家人的女人,留给我们现代青年的婚姻是什么启示。他们的行动,虽然并没有得逞,但给一个普通退伍兵造成很大的伤害。此前兴宁市田家炳中学英语高级教师黄池凤一家熟读了我们国家的婚姻法,并没有领悟婚姻法的实质,婚姻法的指导意义是要我们建立和谐幸福的婚姻家庭。而黄池凤一家对婚姻法的见解,只是可耻的欺骗换来了一点点微不足道的金钱和婚姻诈骗的罪名。这种婚姻诈骗的共性就是骗财和害人。

     不用说,就是你黄池凤的女儿一个恶毒的女人要自杀,给普通青年造成的心灵伤害已经足够了,还要用毒药毒死他的家人,无疑是更恶毒令人更最痛楚的一种卑鄙手段,这样的恶毒的女人,从生理角度,是家族遗传那种。从社会分工角度,是不择手段恶毒那种卑鄙小人。

     虽然正常婚姻生活中有一定的小小摩擦,但以自杀和用毒药毒害他人作为抗议的手段,却是中国人古无今有女人。过去夫权绝对,给人做媳妇,甚至是童养媳,遭受虐待,呼告无门,刚烈者就会自杀。人一旦死了,夫家就会有很大的麻烦,为此付出都有可能。但现在是什么社会,如果真的在婚姻上碰到不如意,离婚不是大惊小怪的事情,彼此重新尊重,没有必要用如此卑鄙的手段自杀投毒害人啊。而且,一个普通退伍兵、人民教师和一个普通的家庭,前世与你这样恶毒的黄池凤一家并没有冤仇,也没有得罪过你黄池凤一家祖宗八代。

     同样,如果黄池凤一家祖宗八代想炫耀官有多大,钱有几多,手段有多高明,心有多恶毒,在一个普通退伍军人,一个普通人民教师,一个普通的家庭面前显摆似乎不合逻辑,黄池凤一家应该去找你黄池凤一家该找的对手才是明智之举啊,多欺诈一个普通的人,你黄池凤一家就多一个阻碍你黄池凤同类项后代称霸善良世人的绊脚石。

     在当今之世,即使信仰善有善报,但作用已经不那么强烈了。

     其实,女人即使真是为了爱情,拿这样的死抗争还要用毒药毒死一个普通青年的家人的女人,这种所谓的婚姻,是可疑的。邪恶的人会损后代的这点应该一说兴宁市田家炳中学英语高级退休教师黄池凤和跟黄池凤一样的同类项会明白的,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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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9 15:35 | 只看该作者
,路过。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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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9 19:1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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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3 20:18 | 只看该作者
面对一个以死抗争要离婚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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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16 18:49 | 只看该作者
以死抗争,本是弱者的武器,但一个恶毒的女人却拿这种武器攻击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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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6 20:47 | 只看该作者
没有怎么明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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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6 22:17 | 只看该作者
看不懂在说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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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6 23:49 | 只看该作者
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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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7 01:23 | 只看该作者
我看了3次,不知道是我的文化水平太低了呢,还是LZ语无伦次乱说一通?我完全不知道LZ想表达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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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7 09:44 | 只看该作者
?????没看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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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7 10:51 | 只看该作者
建议删帖,乱七八糟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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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7 11:1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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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7 12:33 | 只看该作者
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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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8 09:57 | 只看该作者
放爱一条生路 勉强的幸福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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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8 14:56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没看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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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8 22:08 | 只看该作者
没有看懂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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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9 16:01 | 只看该作者
我看不懂是什么意思,莫非是我文化水平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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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7 23:29 | 只看该作者
跳过.没看明白怎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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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8 00:03 | 只看该作者
看完觉得头晕晕的!!哇哦哦,好多星星。

楼主是当事人??只是觉得语言好冲,好刻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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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8 00:42 | 只看该作者
这个话题我是很感兴趣`可惜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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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 12:13 | 只看该作者
楼主莫非是鲁迅先生笔下的疯子迫害狂?疯子也来发帖,浪费论坛资源,浪费网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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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 14:38 | 只看该作者
原来不是只有我一个人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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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 15:04 | 只看该作者
写的是乱七八糟的,都不知道在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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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 21:46 | 只看该作者
宁江沙一粒 真是一个傻子!你就是那个小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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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 21:57 | 只看该作者
想看明白,麻烦你可以找黄池凤和他的女儿本人问个清楚。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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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 22:18 | 只看该作者
离婚,的确对人生来说是最有力的攻击武器,婚姻本是人生中一道关口,而自己一不小心,碰到的是地雷。看看周围,发现自己真的是保守了吗?还是时代淘汰我们遵循对婚姻忠诚的一类人。
     就如我的婚姻,其实也就只有几个月。本不是我的错,别人强加给我的伤害,我只能按着我自己对婚姻的理解去完善人生。离婚后,我保持着对将来婚姻忠诚的原则。在生活中,我没有受到恶毒的攻击,做人比较中规中矩,就怕伤害别人,只求心安理得。我比较讨厌嫖赌吃喝,但,现实又是那么艰难。随着年龄的增长,父母、家人,一直都催促着我要再次走向婚姻的殿堂,而自己却保持着自己的婚姻观念,宁缺毋滥。如果在婚姻中找不到合适的,要受到一次一次的伤害,我想自己对不住自己罢了。人生才几长,能经得住几个折腾。如此,给我带来的困难也就显而易见。一次去我姐家吃晚饭,我姐对我说,你还不娶老婆,有人在说闲话了,别人说我是不是身体生理有问题,这样的事情都有?我跟我姐说,你不会跟那个人说,叫她妹妹来试试。
     就如,婚姻学者说过的,婚姻的失败,旁人会给当事者带来闲言,性格怎么了,身体怎么了等等。其实,这些是别人嘴里出来的,我们婚姻失败过的人没有必要去理会,但必须要抛弃失败婚姻的缺点,同时必须自己要爱护自己,为将来美好的婚姻奠定基石。
     俗话说的,人敬有钱人,狗敬拉屎人。离婚真的是那么可怕吗?说实在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中国的婚姻真的存在危机,结婚和离婚的程序简化了,随便一句感情不合就可以离婚,也就是说,现在都是可以随意结婚随意离婚的年代了,同时婚姻在法律上带来了空白地带,那就是婚姻诈骗。
     “男人可以没才,可以没钱,但是不可以没责任感。”有教无类.你可以不喜欢一个学生,但是你没有资格不尊重他(她).我自认为我不是一个优秀老师,但我很尊重我的学生!同样我们做人也一样,你不喜欢别人,但你要尊重他(她),如果做到了,那你在自己的复杂的人生路上已经成功了一半!
     尊敬的各位,婚姻必须遵循道德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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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 22:24 | 只看该作者
婚姻是我们人生中的一道关口,青年教师们应该谨慎对待,如果一旦误入不坚实的围城,带给我们的是财力、物力、精力的消耗。兴宁教师工资本就不高,我相信兴宁的青年教师都是向往幸福、和谐、平安、快乐的婚姻生活,如果一旦出现虚假的婚姻,我们要用加倍的财力、物力、精力才能翻身啊!   
    一个女教师跟一个男教师,在男的一个同事介绍下认识不久发生了关系,女的家要求去立即去办结婚证,女的父亲对男的说,你要负责任,男的上当了,真的认为发生关系就是要负责任的,男的乖乖听话就去办了结婚证,结婚一个星期,女的要求男的私私去民政局办离婚证,不要告诉双方父母,男的不肯,男的结婚时花了三万多元人民币啊,接着女的变本加厉强烈要去离婚,女的利用假期私自与人外出后,女的果断用电话信息诋毁污蔑男的是疯狼狗和污蔑男的父母断子绝孙,男的毫不客气回信息:我是一条疯狼狗,你家不就是狼狗圈了,你不就是一个千人搞万人搞的狗麻了吗。男的在女的第一次疯狂要求男的私私去民政局办离婚证后发现了女的存在问题,而没有撕开女的面孔而已!男的理性让女的去选择,最后女的一家去法院起诉离婚,本就算了,但女的一家还到处诋毁污蔑男的,甚至女的一家说什么叫什么烂鬼要男的头和手脚。那男的真他妈的倒霉,碰见的是女人吗,如此的教师家庭?人民教师中有这样的人吗?这种女人、家庭借婚姻行骗是有计划有预谋的。同志们,没有经历过邪恶的人的攻击,根本体会不到人性中还有如此恶毒的所谓人民教师。作为男的是一个退伍兵,没有受到恶毒的攻击,根本就不会去伤害任何人,一旦受到恶如此毒的人侵害,恶毒的人的日子也不会好过的!男的只是明明白白树立了自己的从不假装对别人好,也从不畏怯邪恶的人,也从不当任何人傻,遵循道德和法律下践行人的和谐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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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0 00:05 | 只看该作者
好似鹦鹉学舌,拼凑出来的词句不知所云——不想浪费时间的网友,单单看看最后一句就知道这是一个“语言大师”的杰作了,写个《新狂人日记》应该不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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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0 10:06 | 只看该作者
太罗嗦,言不达意,黄池凤这名字有点耳熟,是以前大坪中学的英语老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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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0 10:17 | 只看该作者
一句话能说清楚的事,此大师却象一条老牛反刍一样反反复复在咀嚼,象祥林嫂一样目光呆滞"她儿子也象这般大了.......",连话都讲不清,还卖弄啥文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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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0 10:57 | 只看该作者
唉,强扭的瓜不甜,人的一生有几长!何不退一步海阔天空,或许会遇到更好的缘份…所谓是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擦身而过不识!有些烦扰的事,不要太过在意就当自己上了一节人生的课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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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2 20:48 | 只看该作者
实在看不懂,写的太复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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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3 21:58 | 只看该作者
没看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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