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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姓蔡,住在新兴雅苑,于前年发生交通事故,右手腕骨折,阳光司法鉴定为11级伤残,交警判对方负全责。后经邻居黄老师的介绍,认识杨文,我委托杨文代理这单事故。去年坭陂法庭判对方赔我伤残费和子女抚养费等共81000元,杨文拿去38000元代理费,我实得43000元。要38000元代理费吗?我就是请律师理赔也不用这么多律师费吧!估计一万元律师费足够。想想:他们是不是早已挖好陷井,引诱我跳进去呢?
补充内容 (2013/11/18 16:37):
更正为“右手腕粉碎性骨折,阳光司法鉴定为10级伤残”
补充内容 (2014/2/1 21:51):
受骗经历:认识杨文后,我把事故经过讲给他听,把资料全给他看。他看后对我说:“对方赔给我的伤残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和摩托车损失费共约5万元,给我4万元,余钱是律师费和行走辛苦费。”他当时没说有精神损失费和子女抚养费的事,我就答应了彼此间的口头协议。在2012年8月初,杨文叫我把我女孩的出生证和户口本等证给他,说有子女抚养费。8月中旬坭陂法庭审理这案,杨文叫一个有牌的老律师入庭诉讼,他不但进不了法庭,还阻止我入庭起诉对方,我可是原告哦。那时我才知道杨文不是律师,是一个领工程的中介。好心人告诉我:“诉讼标的是131000元。”法庭2次开庭判对方赔8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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