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他人的好处与雇请,乘夜深人静顶风偷采稀土,7月11日晚,兴宁警方会同大坪镇国土、司法、林业等相关部门在该镇抓获2名涉嫌非法采矿人员,现场查获用于开采稀土的手推车、锄头、塑料薄膜等工具。目前,对矿主及其他相关涉案人员的追缉工作正在进行中。
当日下午,执法人员在稀土整治巡查中,发现位于坪中村与白云村交界处的丁塘老人塘山顶上的一旧稀土矿点有偷采的痕迹,在矿口还摆放着手推车、锄头等工具。执法人员马上展开调查,经调查证实:周某林等人参与了非法采矿。掌握这一重要线索后,执法组马上组织开展抓捕工作,当晚,行动组兵分三路,分别在大坪镇白云村和坪中村抓获罗某雄和周某林,但矿主和另2名采矿者已闻风而逃。经审,罗某雄、周某林分别供述了提供非法采矿条件、参与非法采矿的犯罪事实。
据查,罗某雄在收受矿主5000元的“山地开采补偿款”后,将自留山提供给其开采;周某林等人自6月24日以来受矿主的雇请,先是以每人每天100元的工资在夜间偷采稀土,后改为每方土17元的工资为矿主偷采稀土。目前,罗某雄、周某林两人因涉嫌非法采矿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严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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