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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有群众举报称,丰顺县汤南镇仁里村路口往前埔寨方向有一家无证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门店。接到举报后,丰顺县消防大队高度重视,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调查。
当执法人员到达该非法加油点时,正好看到一名中年妇女在为过往车辆加油。该非法加油点设在一居民楼1层内,油罐的体积约有30立方米,用砖块垫起来,且经过改装,锈迹斑斑,质量较差。油罐边上堆积了不少塑料瓶,有的还装满了油品。地下铺设了输油管道,汽(柴)油经输油管道流到加油机,存放油罐的房间内有一股刺鼻的味道。由于事主一家人就在加油区旁边生活,一旦发生爆炸,不但会危及事主家人自身的生命安全,还会波及到周围民宅。鉴于案情重大,执法人员随即向丰顺县政府分管领导作了情况汇报,并请求工商、治安、安监等部门执法人员一起到场处理。为了让事主认识到自身的违法行为,并配合执法工作,执法人员向其讲解了《消防法》第六章第六十一条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必须停产停业。”最终,事主认识到了在居住场所内储存、经营汽(柴)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严重性和危险性,不仅影响到公众安全,更直接威胁到家人安全。
经协商,执法人员首先将油罐里的汽(柴)油和加油机运走,初步排除了隐患。随后执法人员依法对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进行查封。昨日下午,执法人员又对油罐实施了整体拆除,运送到郊外石场空旷处,并往罐内注满水。至此,一枚存放在民宅内的“定时炸弹”被彻底拆除。(曹优生 江妍 余忠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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