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批租与刘易斯拐点所蕴含的经济政治意义。目前,中国的所谓“资本”,按其所有权不同大体分为三类:国有资本、民资与外资。这三项资本所需土地都是各级政府控制的国有土地(政府将征用的集体农地转变为国有土地),这就是说“资本”只能通过“土地批租”的形式从政府取得土地,确切地说租赁土地,这使得随私人资本不断扩大而成长起来的私人资本集团(或称资产阶级)与政府(政权)的实际关系变得微妙而复杂起来。国内外政治自由主义者,一再预言的“民主政治变革”没有在中国出现,我们认为,这或可从中国的土地制度安排中得到说明。当然,直接征用土地的是各级地方政府。原来的“资本”与“地权”的矛盾,如今转变为失地农民与地方政府的矛盾。
与此同时,农地征用补偿制度也产生了一些社会问题。中国各级地方政府,大量低补偿地征用农民的承包地,早已成为各地农民群体性抗议事件的主因。被征用土地的批租,也存在大量不透明现象,这已成为地方官员腐败的主要原因之一。的确,农地非农使用而形成的巨大“土地增值”,如何合理分配早已成为一个极大的经济——社会问题。中国改革开放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不断加剧的贫富分化,原因繁多,但中国1987年确定的土地征用、补偿、出让制度确实是推动分化加剧的重要原因之一。从大量揭露的官员腐败案来看,其巨额资产主要来源于土地的批租或出让。从90年代初到本世纪初,中国的首富阶层大多是房地产开发商,这与廉价的土地密切相关,至于被剥夺了土地的农民只能进入“农民工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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