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有人估算,农民手中的土地价值值274万亿。现在要想办法将农民土地价值“显化”出来,不能让农民捧着金饭碗讨饭吃。其中最基本的一个政策就是试图通过农民上楼退出宅基地,形成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形成土地增值收益,从而让农民致富。问题是,为何农民一上楼,一退出宅基地指标,农民就可以发财致富?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财富,农民一上楼就可以致富,这样的土地神话我们居然都信,而且还将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写入中央决议,实在有点不可思议。所谓财产性收入,就是利息收入,就是食利收入,就是不劳而获的收入,就是再分配的收入。任何一个社会,大部分人靠财产性收入,这个社会都一定是一个没有活力的社会,都是没有希望的社会。因为这种财产性收入所依靠的不是劳动、没有投入、不冒风险,也就不可能创造社会财富。 新农村建设,我们也是习惯于锦上添花,而不是雪中送炭。有人说,国家资源撒胡椒面是不好的,问题不在于撒胡椒面,而在于怎么去撒。如果撒胡椒面时,自上而下的资源能够与农民自下而上的需求结合起来,这样撒的胡椒面就可以极大地激化农村治理的活力,解决农民基本的生产生活秩序。可惜,我们今天太多的资源都用于了打造不可复制的典型上面。我觉得应该提醒乡村规划和乡村建设的同仁,我们千万不要在地方政府打造不可复制典型上推波助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