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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曾副市长:你好、我是一名复转军人己在地方工作三十多年头、在工作中一直有部队思想作风、比较直白有事说事但从不去背后议论任何大小之事,今天看见你去慰问看望住我市的武警和消防官兵、就想起原来我单位由于可能是经济原因或领导的重视,每年的八一和春节都对复转退伍军人有慰问或坐谈,这也许是对曾经当兵的人一种自我牺牲精神的一种肯定。但是在近二年多来我单位领导说我市政府也有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一样就不可搞慰问坐谈了,所有二年多来单位也就没有慰问过和过问过曾经当过兵在单位工作的人,今天看到你去慰问武警和消防官兵感到特别的欣慰。难道我市政府真有这样的规定吗?八项规定里面好像也没有这样的规定啊?原来领导不准大吃大喝也就把这样慰问坐谈也砍掉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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