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找回密码     

查看: 3592|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结扎后宫外孕应找谁?

[复制链接]

1858

主题

3100

帖子

3268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6/12/16 20: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尊敬的书记你好:我们是水口益华村的困难家庭,我妻子有两孩后,做过结扎手术,而且是在本地计生办指定计划生育服务站做的结扎手术,三年后,经多次检查确诊昰宫外孕。我们在本市三甲医院住院半月多。请问这些手术费(自费部分)应该找谁来支付。


【来源:兴宁网络问政】

1858

主题

3100

帖子

3268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2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6 20:20 | 只看该作者
2016年11月28日,益华村村民谢某到水口镇计生办反映:其妻子薛某于2013年12月在兴宁市计划生育服务站结扎,在2016年11月发生宫外孕并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三粤东医院进行手术(根据其提供住院清单,总费用16191.38元,居民医保报销后自费1838.23元),要求镇计生办是否可以报销手术费中自费部分。

  由于宫外孕和输卵管结扎手术没有必然的、直接的联系,也不属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补助的项目。因此,按照规定我们不能给其支付手术费自费部分。

兴宁市水口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6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兴宁A8 ( 粤ICP备17110913号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  

GMT+8, 2024/12/30 03:42

© 兴宁A8

手机绑定 兴宁A8支持手机、电脑、平板一站式访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