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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南部新城的拆迁户
全部田地与房屋都给政府征收了
由于本人兄弟姐妹多,所以跟政府置换回一套毛坯安置房
房屋田地全赔上了还要倒贴一大笔钱给政府
请问这样的征收,换位思考有几个人会支持?
更离谱的是安置房超出面积部分(20平方按2500元一平方成本价)其它要市场价4160元让百姓买。
被拆迁户哪里从中得到好处,政府口口声声的让利于民表现在哪里
我们这些家庭本身就贫困,不征收土地,不拆房子生活还勉强过得去
现在一个城市发展让我们返贫,试问有何体现公平正义???
我不问别的,安置房超出部分为什么要我们被拆迁户用市场价去买呢?
单凭这一点就完全可以把政府的所以宣传抹杀掉,让利于民口号不是自破武功?
求发展,谁也不能否认
但也不是把我们社会最弱势的人群的利益当发展的垫脚石吧
我只是抛砖引玉
希望网友都有同理心,换位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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