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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职介费又出新招 小心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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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7 15: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p>【案例导读】<br />
&nbsp;&nbsp;&nbsp; 工商部门负责人提醒广大求职者,在报刊和街边的招工广告面前,千万要注意辨别真假,以免落入骗子设计的陷阱。</p>
<p>【案例正文】</p>
<p>&nbsp;&nbsp;&nbsp; 以急聘销售代表、招工等名义收取入职费、报名费、资料费、产品 样板费等,已成为一些骗子公司敛财的秘诀&mdash;求职者小心骗财陷阱</p>
<p>笔者昨日从广州市工商局了解到,最近该局依法查处了多起利用急聘、招工作幌子骗取应聘者钱财的案件。</p>
<p>据了解,在报刊上刊登广告,或在市面上随街派发,或在公共墙壁上乱张贴,以急聘销售代表、招工等名义收取数量不等的入职费、报名费、资料费、产品样板费等,已成为广州市一些骗子公司的敛财的&ldquo;秘诀&rdquo;。今年7 、8月间,广州市工商局荔湾分局根据群众的举报,对位于广州市黄沙大道 144号705房的&ldquo;荔湾区智能通讯经营部&rdquo;利用招工合同进行欺诈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经查明,该经营部通过在广州某报求职栏目以&ldquo;急聘销售代表、专柜营业员、兼职业务员、见习主管,底薪1200元+提成+奖金&rdquo;等内容刊登广告诱惑众多人员前来应聘,对应聘者均采取签订&ldquo;招工合同&rdquo;,先收取200元入职费或优惠金卡费的形式,进行上课培训后,以考试不合格为由不录用,不退款,从而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至案发时止,该营业部共骗取25人的入职费5000元,据此,工商部门最近依法对该营业部作出予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全部退回所骗款项5000元。</p>
<p>9月19日下午,广州市工商局越秀分局据群众举报,会同公安部门采取联合行动,对位于广州市大德路308号针纺大厦10楼1005房的&ldquo; 广州市越秀区圣豪百货经营部&rdquo;进行突击检查,在初步掌握该经营部涉嫌利用招工作幌子,欺诈求职者钱财的证据后,依法查封了该经营部的上述经营场所。据初步了解,该经营部先在报纸上刊登招工启事,收取每位求职者10元的资料费及200元的产品样板费,然后要求求职者在短时间内背熟一大堆所谓的产品价目表,并推销一定数量的产品,应聘者如达不到要求,则不退回或只退回小部分产品样板费。经过了解,该经营部曾采取经常变换经营场所(或单位名称)的方式,收取资料费、产品样板费等手段非法敛财。由于该经营部以此手段非法敛财的行为已涉嫌非法传销及诈骗,公安部门已对该经营部的三名主要负责人进行收容处理,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p>
<p>为此,工商部门负责人提醒广大求职者,在报刊和街边的招工广告面前,千万要注意辨别真假,以免落入骗子设计的陷阱。</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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