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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实行“一个窗口许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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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2 14: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各工商业户: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窗口服务转型升级,按照广东省工商局提出的“一个窗口许可”的工作要求和《梅州市工商局关于实行“一个窗口许可”工作实施意见》(梅市工商企登字〔2009〕114号),我局决定对当前的业务窗口进行优化整合,实现相对集中的登记许可模式,全面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服务效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关和城区工商所窗口整合

工商局机关的企业登记注册、企业年检、食品流通许可、商标广告咨询登记、市场登记、商品展销会登记、动产抵押登记等工商对外业务全部集中到工商局二楼注册大厅办理,实现工商业务“一个窗口”对外办事,为申请人提供更为高效、快捷的“一站式”服务。同时将城区的东城、东岳宫、宁中、宁新工商所的窗口业务合并到工商局登记注册大厅办理。地址:兴城兴东路工商大厦,咨询电话:3389279。

二、基层工商所窗口整合

1、径心工商所的窗口业务合并到永和工商所登记注册窗口办理。地址:永和镇石塘街,咨询电话:3601113。

2罗岗、大坪、叶塘工商所的窗口业务合并到新陂工商所登记注册窗口办理。地址:新陂镇兴叶路,咨询电话:3877209。

3坭陂、水口工商所的窗口业务合并到刁坊工商所登记注册窗口办理。地址:刁坊镇后街,咨询电话:3671140。

4黄陂、岗背、龙北工商所的窗口业务合并到龙田工商所登记注册窗口办理。地址:龙田镇龙兴街1号,咨询电话:3581300。

合并后不设窗口的工商所不再办理个体工商户的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停(复)业、换照等业务。东城、东岳宫、宁中、宁新工商所辖区申请人办理个体工商户相关登记注册业务请自行到兴宁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大厅办理;其余不设窗口的工商所辖区申请人可直接到指定工商所窗口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相关登记注册业务,也可委托该辖区工商所工作人员代为收取材料协助办理。

三、实施时间

自2009年11月11日起实行。

特此公告

兴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0九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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