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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梅城2月7日开始将强制规范人力三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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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7 12: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针对梅州城区客运人力三轮车非法加装动力装置,违反规定通行或停放,以及在三轮车车身乱拉乱挂、乱贴广告等违法行为,去年12月,市政府颁布了《关于整治梅州城区客运人力三轮车违法行为的通告》。根据《通告》要求,从今年2月7日开始,进入强制规范阶段。交警部门提醒,各位客运人力三轮车车主应及早恢复车辆原状并保持车容整洁,切勿心存侥幸。


    据了解,非法改装的人力三轮车会对道路交通造成较大威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九项规定:“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5号)第三十五条规定:“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依法予以处罚”。


    根据《通告》要求,从7日开始,集中整治城区客运人力三轮车违法行为活动将进入强制规范阶段。交通部门将对梅州城区的客运人力三轮车进行重新登记并按照统一规格免费更换车篷;交警部门将对非法加装动力装置的客运人力三轮车和非法在机动车道上通行或违法停放的人力三轮车实施相应处罚;城管部门将对在人力三轮车上乱拉乱挂、私自张贴的车身广告等影响市容的设施,依法实行强制拆除。


    交警部门提醒,各位客运人力三轮车车主应及早恢复车辆原状并保持车容整洁,切勿心存侥幸;市民也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拒绝乘坐或自觉抵制非法改装的人力三轮车,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梅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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