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兴宁论坛 兴宁新闻 兴宁人的网络社区

标题: 农民冒充教师布陷阱 两女大学生被骗财骗色 [打印本页]

作者: 兴宁528    时间: 2012/1/7 15:57
标题: 农民冒充教师布陷阱 两女大学生被骗财骗色
一个没有多少文化的农民,凭着几招并不高明的骗术,使两名女大学生走入了其精心编织的陷阱中,不但赢取了女大学生“芳心”,还先后从她们及其亲友身上骗走近三万元人民币。近日,这名财色兼收的骗子王某被东港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被处罚金三万元。     
    今年33岁的王某,系河北省易县人,2003年7月来日照后,一直无所事事。同年8月,王某冒充日照某中学教师,结识了日照某大学法学院女学生小娟(化名),骗取其信任后与小娟非法同居。期间,王某以装修房子手头紧、可以帮助小娟联系上研究生等理由骗取小娟人民币1万元。     
    2005年10月,王某通过小娟结识了其表哥张某,凭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嘴,使张某很快就非常信任表妹的这个男朋友。王某得知张某即将大学毕业,极尽其能事,大吹大擂,谎称可以联系张某到日照某发电厂工作,遂后以疏通关系为由骗取张某人民币14000元。  
    2006年2月,在小娟交往的同时,其貌不扬的王某又故伎重施,赢取了另外一名女大学生小艳(化名)的“芳心”。王某得知小艳从小的理想就是当一名军人,便谎称可以帮助小艳转学到济南上军校,以疏通关系为由骗取小艳人民币4500元。  
    纸总是包不住火的,在深入的交往中,小艳逐渐对王某的身份产生了怀疑,便打电话到王某所在的学校核实,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这所中学根本就没有王某这个人。在得知自己被骗后,小艳随即报警,并协助公安机关将王某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诈骗作案,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胶东在线/黄海晨刊 记者范玉博)




欢迎光临 兴宁A8 兴宁论坛 兴宁新闻 兴宁人的网络社区 (http://3g.xna8.com/)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