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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匪深夜入室抢劫 兴宁警方快速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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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 09: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日前,三名男子伙同他人持刀等作案工具窜入兴宁市宁新镇大圳村一村民家中,抢走现金及汽车、摩托车等价值约人民币10万元的财物。兴宁市公安局经缜密侦查,迅速侦破了这起入室抢劫案件,抓获抢劫嫌疑人刘某、柯某辉和曾某标。

10月11日凌晨3时30分许,宁新镇大圳村一片宁静,村民都沉浸在梦乡之中。突然,三个黑影闪进罗先生家中,罗先生夫妇被惊醒后,还来不及反应就被他们捆绑在床上。罗先生夫妇在三名带鸭舌帽的男子威逼下,交出了家中10000多元现金和汽车、摩托车的车钥匙等。在三名男青年的“扫荡”下,罗先生被抢走1辆现代小汽车、1辆五羊本田女装摩托车、2部手机、1台组装台式电脑、1块手表以及10000多元。

之后,罗先生设法解开了绳索,并在周围群众的帮助下报警。

接报后,兴宁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公安局长谢益民指示刑侦大队、派出所加大案件侦破力度,迅速破案。刑侦民警会同宁新派出所民警通过现场勘查、查看视频监控资料和大量调查走访等工作,很快锁定合水镇人刘某、大坪镇人柯某辉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10月15日凌晨,办案民警获悉刘某、柯某辉正在兴城德爱街的一麻将馆内赌博后,果断出击将其抓获。20日晚,民警乘胜追击,在龙田镇又将另一名嫌疑人曾某标抓获,并起回手表、电脑、手机等赃物。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柯某辉、曾某标等3人如实供述了伙同他人到大圳村入室抢劫的犯罪事实。

经查,嫌疑人刘某还伙同曾某标在今年9月14日持刀抢走南坛路单女士家中的现金13000多元和1部索尼相机、1部手提电脑,以及金银首饰等物;曾某标供认了今年9月份在明星公园抢劫两次的犯罪事实。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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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 10:03 | 只看该作者
这些人活腻了,该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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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 17:26 | 只看该作者
判20年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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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14:54 | 只看该作者
即刻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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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17:30 | 只看该作者
即刻枪毙!不要看日子.不要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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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18:44 | 只看该作者
不是说警匪一家吗?以前老百姓报案,如果不是杀人放火的,其他案件都是不了了之 的。不过这次警察表现还可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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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19:14 | 只看该作者
即刻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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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19:34 | 只看该作者
累犯,持刀入屋抢劫,数额特别巨大,主犯可以死缓--无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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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6 23:47 | 只看该作者
怎么那么大胆呢?该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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