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10月31日上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合市文明办、团市委、兴宁市检察院、兴宁市邮政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在明珠文化广场举办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服务与管理主题咨询活动。
上午九点三十分,活动在明珠文化广场拉开帷幕。活动现场,各相关部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交通安全咨询、发放安全头盔等形式,向群众讲解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购买、入户、报废流程,驾驶人考证,违反交通法规处理途径等涉及摩托车、电动车的相关问题,教育警醒广大市民,要自觉摒弃交通陋习,拒绝交通违法,远离交通事故。
据了解,此次咨询活动共发放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手册5000多册,发放安全头盔100余个,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00多人次,充分营造了“平安、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警部门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路要做到“有牌证、戴头盔、靠右行、限两人”,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兴宁广电)
欢迎光临 兴宁A8 兴宁论坛 兴宁新闻 兴宁人的网络社区 (http://3g.xna8.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