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望江狮水闸重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兴宁市望江狮水闸重建工程已由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以粤发改农经函〔2015〕1114号文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所在地为兴宁市,原址重建望江狮水闸,最大过闸流量954m3/s,该工程包括闸、消能防冲、翼墙和岸墙、交通桥及东沟闸等附属建筑物,工程为中型III等,主要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本次招标约109万元。 2.2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期和保修期的所有监理工作。 2.3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验收、结算完成及工程质量保修期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4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拟投入监理人员不少于8人且在投标人本单位参加社保: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副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3人(具有水工建筑专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利工程监理员2人(具有水工建筑专业《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证书》)、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1人(具有《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派人于2016年11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一式二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下同)报名: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③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④拟投入监理人员的身份证及满足本公告第3.5款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6年11月3日至2016年11月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宁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兴宁市兴东路水利大厦 联系人:廖先生 电话: 0753-3380800 招标代理:广东粤源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寿路116号 联系人:肖先生 电 话:020-3803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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