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委陈书记、市长领导你们好; 申请人;罗珍,女,汉;吴元英,女,汉;王科,男,汉;王镜,男,汉;王东,男,汉。 住址;广东省兴宁市永和镇蓝排村虎形屋 电话:15362090853 申请事项;征收土地不按实际面积补偿给失地村民;1,希望市领导能把失地村民的实际土地面积补偿给村民,2,村民没地建房的能给村民一点安居的地方。 一、在市国土局接访下;得知大面积的土地征收款已拔给镇政府, 申请人;在政府要征收的红线范围内大约有100亩果场,跟山地;注本人;田还有2亩多,自留地9亩 二、在10月分我就接到村委的电话说我家的全部土地征收,回来镇政府办理, 三、在办理的过程中童镇长说我家的果场;山林有争议;要我家出示社员自留山证,我出示了81年如县政府发布的自留山证;自留山证上有当时的县政府公章,也有县长的名字,虽然有些字样是有点不清,那也是年代的问题,可四至还是可以看到的,也出示了当时流转时的协议书,在流转时领导也在,包括童镇长还说是飞机测量的不会有错的; 不知镇府怎么压制村民的,童镇说我家的土地有争议,童镇也不让对方出示任何有法力效果的证明,可是那温老的征收款在9月分我就听说温老有领取了,镇长也没有让温老出示任何证明就领取几百亩的山林,果场款项,使至真正失地村民不到实际的土地面积补偿;当时流转也是这帮领导在没的证据的情况下给别人昌领流转款项; 四、现在镇府是以92年永兴果场租用不到5分之1的土地为据来补偿给村民,村民不服办理;特此;申请市级领导;为失地村民据理申办; 特此副带自留山复印件,熙和湾流转协议确认书为据 申请人;王科;王东;王镜 罗珍;吴元英 申请时间;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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