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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蕉岭县新提拔的6名乡镇党员领导干部分赴6个村,挂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帮助基层党组织提升引领发展、解决问题、促进和谐、创先争优的能力,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
据了解,为尽快提高新提拔乡镇党员领导干部的农村工作水平,蕉岭县在全市率先制定出台了《新提拔乡镇党员领导干部挂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制度》,并列为县委书记的“书记项目”。《制度》明确指出,第一书记与村“两委”的关系是“指导不领导、依靠不依赖、分工不分家”的团结协作关系,负责指导协助村党组织健全“三会一课”制度,推行“四议一监督”制度,开展“双述双评”活动,推进村级组织运行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指导协助村“两委”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培育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增加农民收入;指导协助村“两委”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村民的公益意识,加强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指导协助村“两委”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抓好村民自治、党务政务公开、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工作,维护农村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据蕉岭县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今后新提拔的乡镇副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均需挂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时间不少于1年,由县委组织部和镇党委对第一书记实行“双重管理”。第一书记必须参加村级重大事务决策和党组织“三会一课”活动,定期为支部全体党员上党课;每周必须在村研究工作2次以上,每月必须在村工作10天以上,家访5户以上群众;每季度向镇党委、每半年向县委组织部书面报告工作。第一书记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监督。
蕉岭县对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实行 “双重考核”。第一书记一方面要参加村干部绩效考核,向党员群众公开述职述廉,接受党员群众评议;另一方面要参加镇党委考核,半年由镇党委考评一次,年终进行总考核,形成考评意见,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县委组织部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和镇党委考核等次建议,对第一书记进行综合复评,单列考核。挂职期满后,形成工作鉴定,作为干部提拔使用依据。(涂永平 陈勇 黄麟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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