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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监督所从2011年始,承担对村卫生站和个体诊所的医疗机构许可证、诊疗核定科目、持证机构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医疗处方的书写与保管、诊所布局与设置要求、传染病的登记及上报制度、医疗垃圾废物管理、依法执业等进行一年一度的年审校验职责。
为此,市卫生监督所在市卫生局医政股指导下,从今年4月1日起对全市800多间村卫生站和个体诊所的负责人,以镇辖区为点进行年审校验前培训。培训知识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等法律法规。对医疗机构的设施设备、人员资质、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等进行全面评审。
通过培训后实施校验,切实履行卫生行政部门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各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建立科学、规范、长效的社会医疗机构管理机制,促进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丘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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