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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公安局部署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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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0 19: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目前,正值森林火险高危时期,为切实做好森林火情防控工作,确保林区和谐稳定。12月8日,兴宁市公安局召开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传达兴宁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党委的工作要求,部署相关工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曾振文,森林警察大队全体民警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森林防灭火工作事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事关国家资源和生态安全,当前已全面进入防火期,森林警察大队要加强与各警种、各部门的协作联动,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强化火情处置,突出工作重点,做到巡查到位、监管到位、措施到位、应急值守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火情发生,维护林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会议要求:

1、履职责

要统筹好内部分工,各基层派出所,要把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中心工作,结合日常法制宣传、风险隐患排查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加大防火宣传、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等工作,发挥好公安机关森林防灭火职责。

2、抓重点

积极协同林业、应急等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从源头上遏制森林火情火灾的发生,消除安全隐患。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及时启动预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落实火场警戒、治安维护、交通疏导等应急措施,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查明起火原因,依法严厉打击涉火违法犯罪。

3、增合力

加强对村组等基层组织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指导,健全落实联合建立的工作制度机制,在火灾预防、违法犯罪发现和线索移交、火场先期处置、应急反应等方面要形成合力,确保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联动高效。

入冬以来,森林警察大队联合林业部门深入林区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活动,通过“以案说法、以案示警”等方式,用身边案例教育广大群众,达到“以案促教”实效。近期,森林警察大队与属地派出所快速反应,迅速查明2宗因意外引发的山林小火警,目前,已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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