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问题:都没认真看,你说的那个数就是基础养老金,计算方法如下。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第二个问题:国家为了鼓励农民参加新农保,缴新农保是有补贴的。下面是贵港的文件,广东也有类似的,跟我们关系不大,有兴趣自己找。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根据桂政办发〔2010〕3号文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有关规定: (1)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由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2)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3)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目前补助标准为:按最低缴费档次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增加缴费补贴5元(即选择500元缴费,政府最高可补贴到50元)。 农村重度残疾人、五保供养对象选择最低缴费档次缴费的,政府予以全额代缴;农村低保对象选择最低缴费档次缴费的,政府每年代其缴纳养老保险费50元;政府按最低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再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补贴。农村重度残疾人、五保供养对象、低保对象选择最低缴费档次(不含最低档次)以上缴费的,政府不再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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