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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后有井,不知现在情况怎样了 |
A308 发表于 2016/5/13 20:22 什么国有资产?完全是乱说。住建局都有公文,说是私产了。而且国土局了解,唐家只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就算土改时,政府按照土改政策分给他们唐家住,就算住了60多年,只要他们没有敲掉门上面的四个字,就完全可以证明这祠堂解放前是赖家的,就可以收回。何况我们也协商过,反正唐家现在有房子住,完全可以把土地证使用证卖给我们,为什么非赖着不走呢?我们叫人去拆也要花钱的。 |
上面明显写着赖家祠堂,我们已经贴出告示,他们为什么不过来协商?难道让我们等100年啊?是我们赖家的祠堂,我们当然可以去拆除和搬走他们东西。 |
A308 发表于 2016/5/13 20:01 阿哦壹 |
最后,本人结束在此贴的发言,希望中立者尊重他人的信仰,将心比心。唐赖两家能坐下来或通过法院解决争端,争论就像吵架,难免伤感情,过激的话双方都有,两家不必放在心上,大家最好就事论事,既然双方都同意尊重法律,那就无需多言了,是吧。 |
A308 发表于 2016/5/13 20:35 国家觉得有文物价值,可以出钱维修,赖氏欢迎啊,要买下来也可以啊,但属于赖氏百姓的私产,政府要允许赖氏子孙进去祭拜祖先啊,如果不允许,就给钱或重建一个祠堂给赖氏子孙啊。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很熟悉吧,毛主席当年住在古田赖氏祖祠时写下的,那个赖氏祖祠现在是文物,政府又在旁边重建了一个祠堂给赖氏奉香敬祖。 陈家祠经常去,政府出钱修缮的,他有股份,进京赶考的陈氏学子没有了,兴宁也有考场,各县市都有陈家祠,如果广州的陈氏要进去祭拜祖先,政府不允许的话,就应该再建一个祠堂给陈氏,可是目前没有陈氏提出要求。 |
A308 发表于 2016/5/13 20:38 都说了多少次了,你先去房管局查查赖氏祖祠姓公还是姓私,国有国有,大家的耳朵都起茧了,不说你脑子有问题,还真真吾醒是/又微微笑 |
郑子姬 发表于 2016/5/13 20:32 明智,就像耶路撒冷一样,人家神圣的地方,赖氏祖祠也不是普通的屋,中立者应该劝双方好好协商或上法院,谁都有祖先,人家敬奉自己的神,外人要尊重。 |
在水一方213 发表于 2016/5/13 20:22 大家文明闲聊而已, 何必猪脑猪脑呢?你和猪脑是亲戚吗?老是提起。哈哈。 |
参考陈家祠的做法,如果这个赖氏祖祠有历史价值,应该收归国有,由国家修缮。如果对国家意义不大,而赖氏又有心,就应该支付国家对价,回购这个建筑,并妥善和原来使用者协议,这样兴宁市财政又可以增加收入,而不是现在暴力巧取豪夺,空手套白狼转为私产。还让原来的使用者被暴力赶出家门。 闲聊。 摘录 陈家祠原称陈氏书院。在广东省广州市中山七路。清代中叶以后,广东各县多在广州建书院,以供同宗子弟读书或参加科举考试,又是祭祖的宗祠。该祠规模宏大,装饰华丽,是广东地区保存较完整的富有代表性的清末民间建筑。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陈家祠堂的俗称为陈家祠,建于清光绪十四年至二十年(1888~1894年),它是当时广东省七十二县陈宗亲合资兴建的族祠。陈氏书院以其精湛的装饰工艺著称于世,在它的建筑中广泛采用木雕、石雕、砖雕、陶塑、灰塑、彩绘和铜铁铸等不同风格的工艺做装饰。雕刻技既有简练粗放,又有精雕细琢、相互映托,使书院在庄重淡雅中透出富丽堂皇。 |
在水一方213 发表于 2016/5/13 20:28 不讨论你赖家的事,免得误会。 |
A三八,你这人怎么那么木啊,没点佐料怎么有味道?我就是市纪委的,谁欺负你啦?唐老鸭 |
郑子姬 发表于 2016/5/13 20:02 你还是劝唐老鸭早点上诉好了,在这里讨论得再客观,法官也是不承认的,有什么好的建议尽管卖给唐老鸭,老友记,帮帮忙也是应该的,呵呵。 |
在水一方213 发表于 2016/5/13 20:22 荒谬,法官还打电话来,唐家还不来呀,讲笑话都没这么好笑。你们编故事不行,编笑话还可以。哈哈。 实话告诉你,我留言省市纪委,协查这里有无违纪违法问题啦,你叫你的法官可以去干点别的吧。 |
在水一方213 发表于 2016/5/13 20:15 赖氏祖祠属于兴宁赖姓百姓的集体资产, 这句本来就有毛病 。照你这么说,广州陈家祠就属于广州所有姓陈的集体资产?这样的理由太荒谬了吧,这赖氏祖祠四个字只代表这个建筑以前的身份,解放后,就已经归国家所有并实际分配给劳动人民住了。是国有资产,这四个字还留着,完全是使用者爱护敬重所致。请感恩吧。 |
A308 发表于 2016/5/13 20:06 猪脑,还在说国有资产啊,你是在杞人忧天!不要联想那么丰富,法官都打电话来问了,唐家怎么还不来呀? |
在水一方213 发表于 2016/5/13 20:15 你看我在A8所有言论都是中立的,从不偏颇。司法解释方面的我不太懂,所以我的讨论就此打住。 |
郑子姬 发表于 2016/5/13 20:02 赖氏祖祠属于兴宁赖姓百姓的集体资产,它是地主资产官僚的房子吗?什么时候宣布放弃了?你家有没有祖祠?你在这里尽说风凉话,不是当事人就请保持客观中立,如果拿了唐家的钱,就不要冒充公道人了! |
jony163 发表于 2016/5/13 20:00 呵呵,他们很多比喻说真的真看不懂,完全是乱讲的,真需要点耐心慢慢指正他们的。 |
A308 发表于 2016/5/13 20:06 你说的这个在政府层面来说是很严肃的预案问题。 |
在水一方213 发表于 2016/5/13 20:06 这是你自己的幻想,人家住了60年, 几千元打发了,你以为自己是房管局啊。 房管局可以这么做,因为房管局是业主,你们这个完全没有产权关系的局外人,也叫嚷如此做,好厉害,和政府平起平坐了。/微笑 |
在水一方213 发表于 2016/5/13 19:58 闲聊一下。 呵呵。 既然断层了, 这里又引申了一个问题,这个赖氏祖祠和现在这个暴力破门的姓赖的到底有什么关系。政府如果要这个暴力破门赖来修缮赖氏祖祠,也应该公示看看有无争议,万一某年冒个赖氏说自己祖先才是原来建这个祖祠的人后代,这个发批文的人就打脸了。 看来这里问题真多,无非就是巧取豪夺国家资产,有人铤而走险了。 |
类似的祖屋回收,房管局安置办法,有交租的,退十个月租金,另补3000元搬迁费,没交租的不予安置,租客就是租客,房管局不可能赔一套房子给你,大家可以去房管局咨询 |
在水一方213 发表于 2016/5/13 19:37 打个比喻也要像点样阿,兄弟!我们只是旁观者,贴子既然发上来了也只能客观讨论;事情中的唐氏有侵犯赖氏吗?原赖氏宗祠里的人没有被时代打成地主富农什么的也说明当代的赖氏人家很聪明(当然并不代表你家),懂得放弃祖产保身一走了之,我说得对吗? |
郑子姬 发表于 2016/5/13 17:45 说得很中肯, 的确如此, 这件事表明的就是任何一个姓赖都可以跑来暴力赶走已经住了60年,由政府合法分配住房的劳动人民。 还暗示自己就是这个私产的主人,真的非常荒谬。/微笑 |
在水一方213 发表于 2016/5/13 19:37 你历史没学好么?香港是当时英国政府强行占用再和清政府签订不平等条约的。 |
郑子姬 发表于 2016/5/13 17:45 唐家如果仍然住在这里,并且生活困难,没有地方可去,赖氏安置好唐家也是合情合理的,这也是人道,问题是,他们十多年前就不住在这里了,都在外买了房子。 如果赖氏祖祠有过买卖,那么房东应该有钱进账,买者有房产证(就像现在买卖商品房一样),这是毫无疑问的,就像影子前面必有物体挡住了光一样,如果租客卖了房子,买者绝不可能有房产证,这也是非法和无效的,租客卖了不属于自己的房子,等同偷窃,是要坐牢的,好,这些断层中,赖氏有卖房收入吗?没有,谁有房产证吗?也没有,据此,可以判断赖氏祖祠没有进行合法买卖,它的所有权没有变更,它的主人没变,只是曾经失忆,这不影响赖氏祖祠所有权的认定,它的主人恢复了记忆。 |
郑子姬 发表于 2016/5/13 17:45 原文翻译:赖氏祖祠——香港,唐氏——英国,赖氏——中国,房子——领土,政府——联合国,开始: 香港无疑是中国某代先祖建造,但是在历史潮流中的香港与中国后人发生过继承断层,显然不是英国人家侵犯中国;是当时联合国分配的结果,如果现在中国要收回自认为的祖产,那么应当有个问题是首先要谁来解决,这个问题是:赶出英国人家又由谁来安置?联合国赶由联合国安置,中国赶就由中国安置。肯定不能说因为领土曾经是中国就把现住的人赶到大街上吧?因为在历史过程中谁也不能说明那个领土传出了谁谁谁,谁也不能证明领土经过了什么样的风波(比如领土买卖),只能肯定的是香港是中国某代先祖建造。 味道怎么样? |
仁爱心 发表于 2016/5/13 18:49 可以理解为放弃吗? |
政府安排的住户在得到政府政策照顾,有能力的时候搬迁出去住,意味着什么? |
在水一方213 发表于 2016/5/10 19:01 是同样的道理,中国收回香港表面风光,实质下英国同样以现金形式让中国买下在香港的基础设施;赖氏宗祠肯定是赖氏人家建造的,问题就出在当时政策的偏颇没让赖氏守住宗祠,那是毛主席时代的国家行为,现在赖氏也应该不少后人了,难道连安抚一家平民百姓的能力都没有?如果这样的能力都没有那还怎谈得上尊宗敬祖?必境人家唐氏没有抢没有偷是受当时政策照顾罢了。 |
在水一方213 发表于 2016/5/10 16:03 唐家自愿的话是可以的,也是佳话。如果唐家家境不好,要赶走唐家是要安置唐家的,即谁要收回政府发出去的物产就由谁安置唐家。原因在于唐家是受政府照顾住进该“赖氏宗祠”的,唐家从未侵犯赖氏后人,是历史的原因让赖氏在其认为的祖祠上发生继承断层。所以,赶走唐家是必须协商安置的。 |
在水一方213 发表于 2016/5/10 16:03 唐家自愿的话是可以的,也是佳话。如果唐家家境不好,要赶走唐家是要安置唐家的,即谁要收回政府发出去的物产就由谁安置唐家。原因在于唐家是受政府照顾住进该“赖氏宗祠”的,唐家从未侵犯赖氏后人,是历史的原因让赖氏在其认为的祖祠上发生继承断层。所以,赶走唐家是必须协商安置的。 |
我认为这事应该是非常荒谬的,就像姓赢的跑去说秦皇陵是他们的祖产,姓李的跑去唐朝皇帝陵说那是自已的祖产一样的意思。赖氏宗祠无疑是赖氏某代先祖建造,但是在历史潮流中的赖氏宗祠与赖氏后人发生过继承断层,显然不是唐姓人家侵犯赖氏;是当时政府分配的结果,如果现在赖氏要收回自认为的祖产,那么应当有个问题是首先要谁来解决,这个问题是:赶出唐姓人家又由谁来安置?政府赶由政府安置,赖氏赶就由赖氏安置。肯定不能说因为房屋曾经是赖氏宗祠就把现住的人赶到大街上吧?因为在历史过程中谁也不能说明那个房屋传出了谁谁谁,谁也不能证明房屋经过了什么样的风波(比如房屋买卖),只能肯定的是赖氏宗祠是赖氏某代先祖建造。 |
要依法依规,平等协商解决 |
要依法依规,平等协商解决 |
A308 发表于 2016/5/13 12:51 你最好去找政府说批复文件没有文号,属于无效文件! |
出来了,是石脑,哦,是金脑盖/微微笑转哈哈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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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十分好奇,留下悬念,不过一定会水落石出的/哈哈笑 |
A38:你的智商测过没有?有个唐氏什么症,好严重的,要补补脑哦,文件发给业主,关房客什么事?主客不分,谁占了谁的巢呀?动不动就国有资产流失,你妈生下你算不算国有资产流失?/微微笑 |
兴宁上山人 发表于 2016/5/13 12:28 这是焦点所在! 这份含糊的没有文号的批文只明确表明了两件事,一是:排除了赖氏宗亲会为私产业主, 二是要求宗亲会需要取得使用人协议一致。只是假设你们愿意成人之美帮业主和使用人修缮房屋而已,你们却反客为主,鸠占鹊巢了。 这私产是谁的?什么时候获得?过程依据是否合法,是否有违法违纪问题,是否国有资产流失的还是个迷,大家十分好奇,留下悬念, 不过一定会水落石出的。/微笑 不过从历史过程来看,涉嫌国有资产流失可能性很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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