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找回密码     

查看: 4715|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梅州市兴宁山区公办幼儿教师代课问题

[复制链接]

1858

主题

3100

帖子

3268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4/9/15 21: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尊敬的领导您好,很高兴您能在百忙之中抽空阅读我的信件。我的老师是梅州市兴宁黄陂镇岗背一间公办小学的幼儿代课教师,老师从1992.9月开始在我们小学教书,一直到现在,期间多次担任一二四年级语文、数学、和班主任等职位。也曾多次参加代课老师转正式教师考试,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转成正式教师。老师在我们学校,在我们村是大家公认的好老师,受到了乡亲父老的一致好评。老师现年已经52岁了,按照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应该是退休在家享福的时候了,但是老师一直没有退休金,每个月领着四五百元的工资,学校也没有为其买社保,老师的工资自己用都不够,所以一直还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也期望着政府能寄予他们公平公正的待遇。像我们老师这样的幼儿代课教师在我们那里还有十几个,教龄都是有十几年了。之前国家出过政策一次性清退这些代课教师,寄予相对应的下岗补贴,但是我们不知道为什么这批老师没有纳入其中。希望有关领导、部门能重视这个问题,帮忙解决老师们的民生问题。感谢领导的阅读。
曾小姐

1858

主题

3100

帖子

3268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2
 楼主| 发表于 2014/9/15 21:13 | 只看该作者
你好!幼儿代课教师属于学校临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情况可以与用人学校商量。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8]57号),最近一次清退补偿的对象为“2008年9月1日前在公办中小学教学岗位上代课且现仍在岗的代课教师”,幼儿代课教师不符合这一条件。
                                       



                                 兴宁市教育局
                                       2014年9月12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兴宁A8 ( 粤ICP备17110913号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  

GMT+8, 2024/12/30 03:40

© 兴宁A8

手机绑定 兴宁A8支持手机、电脑、平板一站式访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