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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重庆户口,老公是兴宁户口,于2012年1月30日在重庆领取了结婚证,现在准备在重庆办小孩准生证,我们那边说要老公开个《初婚未生育证明》。2012年2月27日上午10点多老公带着我在广州医院检查的单据到兴宁镇上,让那边开个他的初婚未生育证明,那边居然说要我本人亲自去他们指定的医院做检查,有这种说法吗?其他地方开这个证明只需持他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就可以办理了,为什么兴宁是这样的规矩?老公再次追问,那边办事人员态度不好,毫不理会。老公还看到人家开个初婚未生育证明要交押金,办准生证也要交押金,这合理吗?请问非要我去他们那里体检了才能开证明吗?我又不在他们那里办准生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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