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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法院: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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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12 10: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兴宁市人民法院作为梅州市基层法院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近年来在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积极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创新机制提升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效能,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保障各方权益实现双赢,使司法成为官民关系的“润滑剂”,成为法治政府的“压舱石”,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以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推动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

绿色通道

助推重点项目建设

近年来,梅州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加快,各地重点项目建设如火如荼。兴宁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守正创新、服务大局,为全方位推进梅州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罗法官,钟某已经主动腾空房屋并将房屋移交给我们征收实施单位,我们请求撤回对钟某的行政非诉强制执行申请。”前段时间,一宗关于土地房屋征收的纠纷得到妥善化解,兴宁市人民法院行政庭承办法官罗红丽由衷地感到高兴。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兴宁法院供图)

原来,因某地城区建设用地需要,当地政府决定对相关区域范围内的土地、房屋征收或征用。当地政府依法做好征收拆迁的相关工作后,大部分村民按照征收征用补偿要求自愿履行协议,配合政府做好项目推进工作。然而,钟某等小部分村民在签订补偿协议、领取补偿及奖励等全部款项后,未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履行搬迁、交付房屋的义务,且多次催告无果。今年3月,当地安置中心向兴宁市人民法院申请对钟某等村民腾空、交付被征收房屋强制执行。

“这次征收涉及的是梅州市重点项目,社会关注度高,如果案件处理不妥当,不仅会阻碍项目进度,还可能引起不良社会影响。”兴宁市人民法院及时启动立案、审查绿色通道,当日办妥立案和移送审判庭审理手续,并立即组织行政审判庭法官对案件进行逐案审查。

兴宁市人民法院行政非诉审判团队主动联系钟某等人,从服务发展大局、支持政府重点项目等角度入手释法明理。经过审判团队耐心细致地做工作,钟某主动履行,腾空被征收房屋并交付给征收实施单位。对涉及其他村民的案件,审判团队也依法作出准予执行的裁定,有力推动相关项目加快建设。

全程协调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司法是社会的“平衡器”,具有解纷止争的功能。兴宁市人民法院依托行政诉讼集中管辖优势,全面推进行政纠纷诉源治理,构建“诉前、诉中、诉后”全程协调解纷机制,努力促进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谐共赢,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该机制入选了广东法院“抓示范促改革惠民生”改革培育计划。

今年6月2日,兴宁市人民法院诉前成功化解丘某甲、丘某乙诉某镇政府、某县政府责令限期拆除一案。据了解,在办理该案时,兴宁市人民法院行政庭、立案庭法官与当地政府、司法局等工作人员组成联调小组进行诉前调解,组织双方当事人充分沟通交流,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我们发挥类案指引作用,结合正在审理的两件同村类似纠纷,深入释法明理,帮助他们形成合理的诉讼预期,积极引导他们理性选择解纷手段。”承办法官余铭祥说。经联调小组共同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涉案房屋得以顺利拆除,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保护耕地资源,服务乡村振兴。

法官向群众释法明理。(兴宁法院供图)

这是兴宁市人民法院适用行政争议全程协调解纷机制解纷止争的成功案例之一。去年12月份,该院也成功调解陈某林等3人诉某局行政协议纠纷一案,达成生态林补偿款分配方案,长达12年的纠纷终于案结事了。陈某林等3人专程赶到兴宁市人民法院送上一面锦旗,感谢法官的廉洁高效、公正执法。

2021年该院共诉前调解行政案件71件;诉中调解撤诉行政案件125件,调解撤诉率32.89%,同比上升61.22%;诉后积极回访当事人72次,开展释法答疑工作,进一步平息矛盾纠纷。今年1至7月,诉前调解行政争议案件28件。

创新机制

化解争议保障权益

为进一步做好行政审判工作,兴宁市人民法院一直在探索:与梅州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召开涉自然资源类行政案件审判执法专题研讨会,就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和行政非诉案件相关情况进行座谈交流;与兴宁市司法局、合水镇人民政府召开构建行政争议联调机制研讨座谈会,积极探索行政争议联调工作……

兴宁市人民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推进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良性互动,推动建立府院联动等机制,开展庭审观摩、走访交流等活动。与此同时,该院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审判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出台20项具体工作措施,夯实各项工作基础,优化行政审判质效,切实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随着工作不断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渐成常态。兴宁市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联合制定《关于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行政案件败诉协调通报机制的意见》,凝聚共识,架起互信沟通的桥梁,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出庭应诉活动,实现“官”“民”之间的有效对话和沟通。

一场场庭审、一个个案例、一组组数据,兴宁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交出的每一份促进“官”“民”和谐的成绩单都是对时代需求和人民期盼的殷切回应。站在全新的起点上,兴宁市人民法院将进一步优化行政审判机制,不断提升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效能,以高质量的行政审判护航梅州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践行司法为民,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为推动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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