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找回密码     

查看: 544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梅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12号通告:强化重点场所和交通站场防控

[复制链接]

2747

主题

3022

帖子

4149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1/8/10 14: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8月9日,梅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12号通告,强化个人防护以及社区、重点场所和交通站场防控。全文如下:

梅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2号)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国家和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为有效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强化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生活习惯。非必要不离开梅、不出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出入公共场所配合做好测温、扫(亮)码查验等相关防控要求。主动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符合条件的请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筑群体免疫屏障。

二、强化社区防控。近14天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以及上述区域所在地市(以下统称重点地区)来(返)梅人员,健康码为非“绿码”人员,解除集中隔离人员请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物业、居住地酒店或目的地社区(村)报告,积极配合社区“三人小组”开展排查、核酸检测、隔离或健康监测管理等措施。近14天从省外重点地区以外来(返)梅人员请尽快主动完成1次核酸检测。

三、强化重点场所防控。严格落实全市旅游景点、餐馆、商场超市等人员聚集场所,电影院、酒吧、KTV等密闭场所,养老机构、母婴服务类机构等特殊场所进门测温扫码戴口罩,强化人流管控、场所清洁通风消毒、人员健康管理和防控知识宣传,提倡无接触支付。

四、强化交通站场防控。公路、铁路、民航等交通站场加强人流引导,避免人员集聚,认真查验旅客信息。搭乘客车、火车、飞机的市民须测温、亮码、戴口罩,搭乘公交车的市民须测温、戴口罩,在梅州机场、梅州火车站、梅州西站等搭乘出租车、网约车的乘客须亮码并佩戴口罩。非“绿码”人员不得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五、强化防控责任落实。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强出省报告制度,非必要不离梅不出省,干部职工及家人出省返梅要向单位或社区报备;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及早谋划师生返校准备;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大型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举办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暂缓或延期举办多城市人员来梅参加的大型活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坚守院感防控底线,发挥“哨点”监测作用。各类旅行社即日起暂停组织跨省团队旅游,暂停接待跨省旅游团队,不得接受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及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报名参加省内游、市内游。

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和上级工作要求动态调整。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实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兴宁A8 ( 粤ICP备17110913号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  

GMT+8, 2024/12/25 15:03

© 兴宁A8

手机绑定 兴宁A8支持手机、电脑、平板一站式访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