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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书——请兴宁市委、市政府维护法律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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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4/24 22:08

正文摘要:

刑事自诉书——请兴宁市委、市政府维护法律正义! 自诉人:蒋向星(原名李文新)、性别:男、年龄:67、民族:汉族、籍贯:兴宁市叶塘镇上岳村、职业:农民、住址:兴宁市罗浮镇练下村 被诉人:李远平、性别: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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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liu 发表于 2016/5/29 16:45
《合谋使用伪造(或失效)的房屋产权证欺骗政府相关部门》——这句话有逻辑结构问题!语句中“伪造(或失效)”如果是失效的房产权证,那也是以前政府颁发的有效的官方证件!就不能说是伪造的!人家既然有了过去的官方证件,你就是无理取闹了!是你祖上的,你首先要去过去的“落实政策办公室”落实你的祖上财产后,等政府方面有了新的官方裁定文件,才能按新的裁定文件执行!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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