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找回密码     

石马骗婚女

查看数: 15097 | 评论数: 53 | 收藏 0
关灯 | 提示:支持键盘翻页<-左 右->
    组图打开中,请稍候......
发布时间: 2015/12/27 16:25

正文摘要:

石马田心人,本石马虎石村也去骗,去年跟我结婚之前要三万礼金,最后要两万,她爸陈焕辉拿了礼金后不久让她就回娘家了,结婚三个月,住了不到一个月,后来在石马中学旁打听到,她父女二人合计来骗婚

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回复 罗大偌 发表于 2016/2/13 19:18
石马田心人,她爸陈焕辉手机;13723656978,她还一个妹妹叫陈秋文,现在没嫁,手机13421030495,QQ号码2523567902,她姐婆永和成锡村姓陈
回复 快乐人 发表于 2016/2/13 18:56
天网恢恢会有报应
回复 力刻 发表于 2016/2/11 06:47
这种人渣应该宰了她,先腌了她的猪狗父亲,也许她也是被他玩腻了,才被逼想出这招来发横财的,不过你应该将她的个人信息全部公布出来,包括照片住址,免得其它兄弟中招!我相信网警会支持正义的人的。。。
回复 星星125858 发表于 2016/1/23 13:28
这件事跟兴宁整个社会环境有关系,儿子长大了。父母着急了。主要是怕周围人说闲话,没面子。那作为我们儿子,无非就是想早点过夫妻生活。早点生个儿子有面子。这个面子太贵。
回复 星星125858 发表于 2016/1/23 13:17
对于未婚不能有性行为的我们一律PS 掉。我们把眼光放远一点。为什么一定要一生一世呢。这是狗屁。为什么一定要生孩子呢,前面的帖已经说明,生孩子没用。自己老了病了。孩子们根本就不来照顾。
回复 星星125858 发表于 2016/1/23 13:10
小芳和干妈这类人竟然在以骗婚为业,正是一些大龄剩男对婚姻的盲目和无限度妥协给了他们可乘之机。其实他们的骗术并没有多么深不可测,只要你坚持这三条原则,一定能够避免被骗。

  一、不要靠钱来赢得婚姻。

  真正的婚姻是为了在生活上有相依相伴的伴侣,而不是为了无限度的索要彩礼。所以,不管你多么着急想要赶快结婚,也不能抱着金钱买婚的白日梦。

  二、彼此坦诚是婚姻基础。

  夫妻之间贵在彼此坦诚,如果你的妻子什么事情都瞒着你,即便在家庭中的角色扮演的多么完美,也都很可能是假的。

  三、切忌偏听偏信。

  对妻子的了解要来源于她的朋友、父母、同事甚至一切认识她的人,如果你对她所有的了解都是从她自己口中获得的,那么其实你等同于不了解你的妻子。如果你多关注她的朋友,那么识破“骗婚女”就是件很简单的事情。
回复 111000 发表于 2016/1/22 13:40
你自家行衰运,吾想话你,才认识到几天就结婚,吾话多了解一下,甘近古,随便到村上找个人问一下也就知道了,你自己工作没做足,随随便便就把婚结了,还也怨谁,你是不是有几万块钱就有人跟你呀。甘穷,钱又做吾到,妇人家肯定吾会跟你呀 。
回复 星星125858 发表于 2016/1/22 12:26
有一个是可以确定的,那女的现在只跟楼主结婚。因为,现在婚姻现状是全国联网的。这个现在骗不了人(婚姻登记员会上网查。已结婚的会拒绝登记)。不过在这里提醒大家,现在离婚后婚姻登记处不会在我们的户口本上盖离婚红章了(15年开始我们广东,广西是这样的)离婚后要我们自己去派出所改户口本登记信息。就是说,看户口本是无法看出一个人是否离婚的。
回复 光触媒 发表于 2016/1/21 12:37
魔方 发表于 2016/1/18 17:03
这可以起诉的,别傻!

人家就是想清静,还起诉。遇到这样的人,躲得越远越好。
回复 hnrli 发表于 2016/1/19 13:53
淋生锅 发表于 2016/1/19 11:50
衰搭蔑,蔑搭衰!如果她要求你负责小孩的抚养费,你要先做DNA鉴定,那两万元,就当是放炮了,拿不回来了.
波波小 ...

楼主不要这么蠢,起诉离婚是可以的,如果女方要求小孩抚养费,那就让女方证明孩子是你的,有确凿能充分证明小孩是你的,如果真的不证明是你的,那你要求抚养,可以不给抚养费,这些只要有点脑经的人都能想的到。如果需要律师,可以咨询我
回复 淋生锅 发表于 2016/1/19 11:50
衰搭蔑,蔑搭衰!如果她要求你负责小孩的抚养费,你要先做DNA鉴定,那两万元,就当是放炮了,拿不回来了.
波波小,腿又短,相貌好象还行.应该是很容易得到满足的那类型.
回复 罗大偌 发表于 2016/1/18 21:07
罗大偌 发表于 2016/1/18 21:07
我没看过孩子,领了证,我这里没办准生证,她石马上面就不知道了,

分居一年了
回复 罗大偌 发表于 2016/1/18 21:07
魔方 发表于 2016/1/18 17:06
首先问清你几个问题:
1、孩子是不是你的?
2、你们二个是领了证的?那生小孩办了准生证没有?

我没看过孩子,领了证,我这里没办准生证,她石马上面就不知道了,
回复 魔方 发表于 2016/1/18 17:06
罗大偌 发表于 2016/1/14 20:04
有小孩怎么起诉,前年十月五号认识,十四号女方那摆酒并拿了两万,十八九号同房,过后就经常住娘家,一住四 ...

首先问清你几个问题:
1、孩子是不是你的?
2、你们二个是领了证的?那生小孩办了准生证没有?
3、到现在为止,你们二个人分居时间长达2年没有?
如果可以算离婚了。这种女人要不得,反正养不驯的。就别跟她拖时间了,越早离婚越好。
回复 魔方 发表于 2016/1/18 17:03
光触媒 发表于 2016/1/18 12:38
楼主,你这小儿科啦,我朋友娶的也是那里人(塘背),一套广州市值150万的房子花言巧语先过到自己名下,最 ...

这可以起诉的,别傻!
回复 光触媒 发表于 2016/1/18 12:38
楼主,你这小儿科啦,我朋友娶的也是那里人(塘背),一套广州市值150万的房子花言巧语先过到自己名下,最后找几条大汉拿刀子胁迫男方签离婚协议,男方为了小孩最后净身出户,连几十万现金也相送,无语!听说离婚之前女方还可能出轨在先。由始至终都有阴谋的,你算警惕得早了,小财小财。
回复 hnrli 发表于 2016/1/18 08:52
林光顶 发表于 2016/1/17 21:13
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 自己的家事你跑到网上宣扬 说明你也唔精神。

你这话差得差矣,问题现在不是家事,涉及到法律离婚这些问题了,楼主也是好心,不想兴宁其它男人再上当,发出来纯粹是真心地善良,你这话说的好像离了之后你要上一样
回复 林光顶 发表于 2016/1/17 21:13
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 自己的家事你跑到网上宣扬 说明你也唔精神。
回复 罗大偌 发表于 2016/1/17 20:07
她外公永和成锡村姓陈,你那比较近好打听,就问嫁到石马田心那个陈@芳怎么样,她老妈大部分人都知道她是吾精神的人
回复 永和仔 发表于 2016/1/17 19:13
小孩满一岁才能离婚,你说的事要不你在撒谎要不你老婆是神经病
回复 永和仔 发表于 2016/1/17 19:06
她是神经病吗?既然不想跟你过为什么还生孩子,既然不想过为什么不肯离婚
回复 罗大偌 发表于 2016/1/15 19:51
马路边做生意的不敢得罪,只好想什么法律惩罚他们
回复 hnrli 发表于 2016/1/15 16:47
有小孩也一样离的,这种贱女人,叫人砍死她,打你妈这种事情都敢,跟她一家拼了,怕个叼呀
回复 罗大偌 发表于 2016/1/15 08:03
她们一家不让抱小孩,我妈去抱,两母女一起打我妈
回复 林光顶 发表于 2016/1/14 22:18
罗大偌 发表于 2016/1/14 20:04
有小孩怎么起诉,前年十月五号认识,十四号女方那摆酒并拿了两万,十八九号同房,过后就经常住娘家,一住四 ...

也许小孩不是你的呢
回复 罗大偌 发表于 2016/1/14 20:04
有小孩怎么起诉,前年十月五号认识,十四号女方那摆酒并拿了两万,十八九号同房,过后就经常住娘家,一住四五天,经常找理由吵架,去年二月就不回了,找村干部说了三次也没用,她爸说合不来,去年七月生小孩也不通知,我妈算的日期提前好多天出生,去到她娘家时已经生了,问她要不要回去做月子,她妈说我女儿刚出院需要休息,不要打扰,找村干部也是说不回来做月子,就是拖着到现在一直不回
回复 缘来系你 发表于 2016/1/14 16:38
可怕
回复 Dchang 发表于 2016/1/11 16:19
Dchang 发表于 2016/1/11 13:52
以欺骗罪起诉,不吃亏的,附带精神、名誉赔偿,一般要求十万,能赔偿5万块左右,告她爸第一被告,她第二 ...

如果需要法律援助,可以联系我,我朋友专职离婚律师
回复 lius138 发表于 2016/1/11 16:03
支持楼主,告二父女,法律肯定还你公道的
回复 Dchang 发表于 2016/1/11 13:52
罗大偌 发表于 2016/1/10 22:13
领了证,问过司法人员,我起诉我吃大亏

以欺骗罪起诉,不吃亏的,附带精神、名誉赔偿,一般要求十万,能赔偿5万块左右,告她爸第一被告,她第二被告,一定可以的
回复 罗大偌 发表于 2016/1/10 22:13
领了证,问过司法人员,我起诉我吃大亏
回复 wenji3 发表于 2016/1/9 21:55
没必要马赛克吧
回复 魔方 发表于 2016/1/9 19:30
可以诈骗罪来定罪,一定要去告她!告她爸爸!
回复 魔方 发表于 2016/1/9 19:28
LZ,你应该没有跟她领结婚证的吧?你给了她二万的身价银。然后她在你家住了一个月。就以感情不和,离了?这样的把戏老掉牙了。
回复 村外那口井 发表于 2016/1/9 15:37
可悲
回复 罗大偌 发表于 2016/1/9 00:27
回复 Dchang 发表于 2016/1/8 08:39
AINI 发表于 2016/1/6 16:59
我想问这个女孩我好面熟。

你用过还是骗过?
回复 v1818 发表于 2016/1/8 08:39


楼上不要点名呀


回复 罗大偌 发表于 2016/1/8 00:54
AINI 发表于 2016/1/6 16:59
我想问这个女孩我好面熟。

石马田心陈焕辉的女儿
回复 AINI 发表于 2016/1/6 16:59
我想问这个女孩我好面熟。
回复 林光顶 发表于 2016/1/6 12:56

你又从庭芳医院逃出来了
回复 喜欢京杭大运河 发表于 2016/1/6 12:06
支持楼主
回复 喜欢京杭大运河 发表于 2015/12/31 10:47
兴宁女素质差的太多了,尽量不娶兴宁的
回复 罗大偌 发表于 2015/12/30 21:16
母女合伙打家娘,石马派出所十月二号接的警,接警的是宁中人,派出所说要不要抓她们,我妈说不要,我妈说在这里记录一下报警记录。接着去找石马妇联和田心村干部,让村里人知道这家人多可恶。
回复 Dchang 发表于 2015/12/29 16:27
,也差不多吧,按一个月算,一天就6百多,如果按放炮算,可能还便宜一点
回复 青春撕扯流年 发表于 2015/12/29 13:53
事件来龙去脉要说清楚才行呢
回复 永和仔 发表于 2015/12/28 16:36
为什么打马赛克?
回复 冇火照蛤蟆 发表于 2015/12/28 12:55
一个月搞了两万快。这炮打的贵哦
回复 Dchang 发表于 2015/12/28 08:11
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别让这种人继续行骗
回复 888666 发表于 2015/12/28 00:41
波波好小

QQ|Archiver|兴宁A8 ( 粤ICP备08126561号-15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  

GMT+8, 2024/6/12 15:12

© 兴宁A8

手机绑定 兴宁A8支持手机、电脑、平板一站式访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