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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码人的“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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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昨晚,本人听说村里的一老人过世了,本是一件悲哀一件事情。但石码的奸商们更让人悲痛、气喷。让死人再来一次选择,要不还要在人间受“气”!在石码老人过世后家人在购棺材时,必须到火葬场指定的“专卖店”购买棺木。要不如有没有找对买家将是一件“不孝”之举。即使老人送上火葬场,也不能办理火化。也得必须将重新去火葬场“棺材专卖店”去购买棺材,再凭购买收据火葬场才能接收火化。请问奸商们你们的良心何在?国家的法律有这垄断的行文规定吗?我不清楚其他地方的是否一样,但我相信这样的事情我定会一直关注下去,而且我将尽我微溥之身去试不公的世间怪事,即便我是个外来媳妇也将进行到底!石码的领导们!难道就没有一个真正为石码人民服务的公仆吗?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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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3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的参与,已向政府反映些事,如不处理,将上传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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