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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问题关乎国计民生 政府接连出招调控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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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5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北京10月5日电 题:住房保障政府有责 楼市调控避免“空调”

  中新社记者 阮煜琳

  中国新一波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在国庆黄金周的前两天骤然而至,具体措施包括全面暂停第三套房贷、首套房贷款比例升至30%及以上、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购首套普通住房契税下调等。长假期间,各地购房者更趋理性,普遍持观望情绪,楼市交易较淡。

  房地产市场在“金九银十”中再度回暖,投机性购房又有活跃的情况下,这一波调控措施出台有迹可寻。温家宝总理9月13日在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上重申了中国政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总体思路,他指出,住房问题既是经济问题,更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民生问题,稳定房价和提供住房保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

  1998年,中国开始全面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业步入快速发展阶段,也大大改善了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10年来中国新建住房65亿平方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已达28平方米。但2004年以来,随着土地出让方式的变化等原因,各城市房价开始快速上涨。2007年,由于房价涨势太猛,深圳每周就会发布一次房价涨幅;在北京,当年6月份一月之间北京房价上涨了20%。在厦门与郑州,甚至因房价高出现了有市民居住在集装箱中和自挖的地下室里的个案。

  过去的一年,房价在人们的犹疑与观望中继续上扬。官方数据显示,今年1-7月,北京四环路以内住宅期房均价为每方米3.4万元人民币。房价超出了普通百姓的承受能力。“进入21世纪以后,中国的住房和房地产业,一直存在房价上涨过快(含房价过高)、投资增长过快和大套型住房比重过大三大突出问题,房价上涨过快则尤为突出。”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包宗华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中国政府及时地发现了这三大突出问题,并于2003年开始,拉开了房地产调控的序幕。“遗憾的是,国务院的调控要求没有很好地落实。直到2009年和今年初,一些城市的房价仍在猛涨。”包宗华说。过去7年,不少城市房地产调控“雨过地皮湿”,搞成了“空调”,搞成了“调涨调涨再调涨”。

  去年末至今,国务院连续采取措施,并以今年4月发出的“10号文”为代表,把住房问题提到了关系国计民生的高度上。9月末相关部委的新一轮调控,进一步细化了“10号文”的内容。包宗华认为,“调控新政”决不能再重蹈“空调”的覆辙,不能再因调控会带来一定幅度的房价下跌和建设规模缩减而犹豫动摇,而要顶住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阻力,切实地把宏观调控的要求落到实处。

  中国政府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包括规范市场秩序,完善土地、财税、金融政策,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引导市场增加普通商品房供给,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促进形成合理的住房供给结构,满足多层次的住房需求等多方面。如住房保障建设初显成效,截至2008年底,中国已解决800多万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截至今年8月底,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已开工410万套,占年度计划的70%。

  值得关注的是,本轮调控除了运用市场机制的手段,还加强了对地方政府的监督和问责力度,对省级人民政府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进行考核与问责。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温总理在国庆招待会致辞中再次强调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保持房地产价格的合理和稳定,让经济发展成果更广泛地惠及全体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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