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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男孩父母相继去世姐姐失踪18年 没办法继承遗产 [打印本页]

作者: 兴宁A8网    时间: 2010/10/15 10:39
标题: 男孩父母相继去世姐姐失踪18年 没办法继承遗产

  父母相继去世,姐姐失踪18年

  18年前,翁强的姐姐翁春梅离家出走,至今未归。18年后,翁父去世,留下一套房产和万余元抚恤金。然而,翁强拿不出姐姐的死亡证明,无法从父亲单位领走抚恤金。唯一的办法是:通过法院确认姐姐已死亡。但对于处于生活困境的翁强来说,诉讼费都交不起。

  曲折人生

  父亲病逝的消息,是翁强第4次从劳教所出来后,才在房客口中知晓。

  “不知道父亲走前是否原谅了我,母亲去世时,我也不在身边。”翁强说,他所做过的一切,让父母伤透了心。

  翁强不知道,失踪的姐姐会不会也对他失望。“18年前,已在父亲单位工作的姐姐突然失踪。”翁强猜测,外婆离世对姐姐的打击很大,因为姐姐是由外婆带大的,外婆离世后,姐姐还自杀过。

  翁强说,全家人遍寻未果,随着时间推移,不得不接受姐姐“不在人世”的现实。

  这钱难领

  翁强没能最后送父亲,后事也由亲戚们操办。

  遗憾和悲伤后,生活还要继续,翁强找到了父亲生前所在单位,希望能领取父亲的抚恤丧葬费。

  但该单位老干处处长江平说:“你这事,很麻烦!”要找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翁强父母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以及翁春梅失踪的证明材料。

  翁强找到姐姐曾经的同事签写了证明书,也找单位开具了姐姐的失踪证明,但被告知,他必须出具法院认定的翁春梅死亡证明才能领钱。

  拒绝“有理”

  翁强因为身背多次“不良记录”,被多家工作单位拒之门外,找不到工作,只有靠父母留下的一套房产“吃租金”,而这套房子的过户,也让他焦头烂额。在无法确认姐姐是否在世的情况下,父亲的单位能交付属于他的一半遗产。

  江平说,根据国家相关标准,翁父的抚恤丧葬费共一万余元,因为翁强的母亲也已去世,翁春梅失踪多年,翁强要领取这笔钱,需要通过法院认定其唯一继承人的身份,单位才能把这笔钱发给他。“翁强要求预先支付属于他的一部分,不符合单位规定。”

  律师观点>>>

  翁强可领一半抚恤金

  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法锐律师事务所主任戢爱平律师说,翁强可携带翁春梅所在社区、派出所开具的失踪证明材料到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法对其进行判决。根据《继承法》,单位以“翁强不能确认其唯一继承人身份”为由,拒向其支付其父亲的抚恤丧葬费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在无法确认翁春梅是否死亡的情况下,翁强可依法领取一半抚恤金。

  早报记者黄云摄影刘筱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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