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文旅厅公布了第八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全省共115家单位被认定为第八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其中,梅州有6家单位上榜。
省文旅厅要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加强管理,指导、督促各保护单位履行好保护职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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