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鸿源物业:1.地下车库的产权及使用权属于他人的,你们有公示产权证吗?产权证是合法办理得来的吗? 2.即使产权是属于他人的,这些年来这个所谓的“他人”有交物业管理费吗?地下室的保安工资是谁付的? 3.你们物业有与小区业主协商的愿望吗?业主的意见通过书面形式传达后,你们有答复吗? 4.在业主与物业对停车费未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物业保安为何对业主的车辆不放行?致使业主处处受限,怨声载道,矛盾不断升级,是谁给了保安如此权力? 5.如果地下停车费业主无权干涉,那么地面的土地是全体业主所有,地面停车费鸿源是否也无权干涉?应由业主自行决定停车费标准? 6.既然现有物业(在全兴宁最高停车费标准的前提下)公然说收入入不敷出,鸿源物业在年初也曾说六月份要退出金源,为何现在又死皮赖脸的霸占着金源的管理?你们是“上市公司”噢,为何出尔反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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