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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兴宁好邻居林美娴 [打印本页]

作者: jjkk123    时间: 2016/2/26 22:58
标题: 兴宁好邻居林美娴


2月15日,鸿源物业管理公司贴出一张通知,其中提到小区从3月1日起停办停车月卡,停车按新标准收费:4小时内免费,4小时以上5元,过夜费10元。此通知一出,鸿源花园内掀起轩然大波,各业主气愤填膺,不算白天停车费,晚上过夜费一个月就要300元,这在原来每月180上又涨了多少!!这算是兴宁市天价停车费了!为此,各业主经过商议决定维权!维权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则由业主们自愿集资!经过商量,大家统一意见将维权款项交由一个名为林美娴的业主管理!未曾想到,此举竟被有心人说成挑拨离间,别有居心!
不管发帖人是谁,有何居心,作为林美娴邻居,我们有责任为她澄清:她是鸿源鸿盛区13栋业主,未有房产证明是因为公园公司尚未为鸿盛区广大业主办理;她并未带头闹事,她只是和鸿源广大业主一起,是为自己维权,不愿做听话的任物业公司宰割的羔羊!试问此举,何来闹之说?;她并未收取维权款项的一分一毫,所有收支业主们都清清楚楚!
发帖人或许想不到,他们此举,不仅没有抹黑到林美娴,反而,我们为有这样的邻居自豪和骄傲!我们为有这样的邻居欢欣和鼓舞!林美娴,在我们心中,就是正义的使者,是勇于担当的先行者,是鸿源业主们心中的好邻居!

补充内容 (2016/2/27 08:18):
作者笔误,林美娴是鸿源鸿贵区13栋业主,不是鸿盛区13栋业主!因已发帖子无法重新编辑,作者只好做补充说明!
作者: xian12345678    时间: 2016/2/27 00:49
没想到鸿源集团内部还会泄漏住户的个人资料!让他人存在人身安全!应该叫那个发攻击帖子的人出来澄清道歉!还人家清白!
作者: xian12345678    时间: 2016/2/27 00:51
美梦好样的!大家都是正当维权!不是她个人的事,是金源,鸿源业主共同的事!
作者: huaxinhuaxin    时间: 2016/2/27 06:50
好邻居!我们于你为荣!
作者: 138001380001    时间: 2016/2/27 06:54
好邻居,行善积德必有善报!
作者: 鸿源是我家吗?    时间: 2016/2/27 07:11
我们都称赞她,抹黑不了的!别有用心的人是谁,我们都清楚谁
作者: 鸿源是我家吗?    时间: 2016/2/27 07:14
我们每个人都主动参与维权,合理合法!
作者: xian12345678    时间: 2016/2/27 07:22
邪不胜正!真相大白!
作者: Mzy    时间: 2016/2/27 07:22
正义的使者
作者: xian12345678    时间: 2016/2/27 07:23
感谢美梦!我的好邻居!您是大家的天使!
作者: Mzy    时间: 2016/2/27 07:27
某公司的卑鄙行为与美梦精神形成鲜明对比……
作者: 13533214622    时间: 2016/2/27 07:44
美娴妹纸,你是好样的,我们永远支持你,你是我们好榜样,我们永远是好邻居
作者: huaxinhuaxin    时间: 2016/2/27 07:59
好样的!妹子!
作者: huaxinhuaxin    时间: 2016/2/27 08:01
强烈要求发贴攻击者在A8网上道歉!……
作者: 缺牙耙    时间: 2016/2/27 08:05
好人一生平安
作者: 小温9230    时间: 2016/2/27 08:08
如果谁再发帖污蔑这样的好邻居,我们金源鸿源业主将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
作者: 法制在线    时间: 2016/2/27 08:10
为好人、好业主直接点赞
作者: 231    时间: 2016/2/27 08:43
维权过后又变成歌颂了。但是你们这样把人家的名字跟地址发出来不也是在发人家的隐私吗?还一下美娴,一下美梦,还是不要这样吧,这个美娴还是美梦真的不介意你们这样做吗?
作者: Jiang@Anly    时间: 2016/2/27 08:51
我们都称赞她,抹黑不了的!别有用心的人是谁,我们都清楚谁 !!!好人一生平安!!!
作者: lsn8283    时间: 2016/2/27 08:57
林美娴是我们的家人,我们有这样的家人引以为傲
作者: lsn8283    时间: 2016/2/27 08:59
鸿源,金源业主个个都是林美娴!!!
作者: alan0011    时间: 2016/2/27 09:01
我也是业主!支持业主维权!我们不会任人鱼肉!我们有自己的权力!物业不是让人赚钱的工具!物业应该是维护我们的美好家园!每个小区的物业都是!鸿源只是开发商,我们才是当家做主的人!必须支持!
作者: xndx    时间: 2016/2/27 09:05
支持业主维权!
作者: xian12345678    时间: 2016/2/27 09:06
231 发表于 2016/2/27 08:43
维权过后又变成歌颂了。但是你们这样把人家的名字跟地址发出来不也是在发人家的隐私吗?还一下美娴,一下 ...

水军,要不是你们先公开人家的隐私,会这样么?怎么敢公开污蔑,没人敢出来道歉!
作者: 231    时间: 2016/2/27 09:18
xian12345678 发表于 2016/2/27 09:06
水军,要不是你们先公开人家的隐私,会这样么?怎么敢公开污蔑,没人敢出来道歉!

有病!她的隐私被人公开了关我啥事?我现在只是就事论事,你们现在歌颂完全可以不公开人家的住址啊,一定要连姓名跟住址都让全世界知道吗?这样不是泄漏隐私是什么?这林美娴真的不介意你们这样吗?

作者: xian12345678    时间: 2016/2/27 09:20
你才有病!她现在的隐私是公开的秘密!大家都无人不知!你这样是不分是非!你就是托!
作者: xian12345678    时间: 2016/2/27 09:29
我们个个都是林美娴!我们为林美娴感到骄傲!
作者: huaxinhuaxin    时间: 2016/2/27 09:55
支持维权,抗争到底!
作者: huaxinhuaxin    时间: 2016/2/27 09:55
强烈要求发贴攻击者在A8网上道歉!……
作者: gld1965    时间: 2016/2/27 13:00
好人一生平安
作者: 兴宁阿哥哦    时间: 2016/2/27 14:15
邪不胜正!真相大白!
作者: 兴宁阿哥哦    时间: 2016/2/27 14:16
没想到鸿源集团内部还会泄漏住户的个人资料!让他人存在人身安全!应该叫那个发攻击帖子的人出来澄清道歉!还人家清白!
作者: 兴宁阿哥哦    时间: 2016/2/27 14:16
好邻居,行善积德必有善报
作者: 我爱你好邻居    时间: 2016/2/27 14:29
坚决追究污蔑造谣者的法律责任!保护我们的好邻居林美娴。
作者: 平安果    时间: 2016/2/27 17:51
好样的,巾帼英雄!兴宁人为你骄傲!
作者: 鸿源222    时间: 2016/2/27 17:52
坚决追究污蔑造谣者的法律责任!保护我们的好邻居林美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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