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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合谋侵吞土地征用款1.27亿 贪腐村官猛如虎 [打印本页]

作者: 西门厌文    时间: 2013/10/21 01:48
标题: 合谋侵吞土地征用款1.27亿 贪腐村官猛如虎
合谋侵吞土地征用款1.27亿 贪腐村官猛如虎

三个小村官,合谋侵吞村集体土地征用款1.27亿元!昨日媒体曝出的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宫花村支书郭仲强以及张连合、马雪梅的村官贪腐案,再次揭开了村官“硕鼠猛如虎”的令人震撼一幕。

1.27亿元,岂止是空泛天文数字,对一个村的村民来说,它可转化为多少就业、安居、养老等具体的福祉!如果放大视域看,就在七八年前,粤东粤西一些县几十万人口一年的财政收入也就是这个数!但是,它却被三个村官通过私设个人账户或不规范的会计账册等,神不知鬼不觉地落入了私囊。

一个村子,高达1.27亿元的公款被侵吞居然无人知晓,委实令人匪夷所思。按照全国人大1998年颁布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征地款属必须公开并接受村民监督的范畴,但在宫花村,显然,什么“财务公开”、“村民监督”等均形同虚设,外部监督更无从谈起。但细究其因,似乎又有其必然性。在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这些年来,在经济高速发展进程中,地价暴涨,形成巨大的土地财富。有的村子,仅征地款就可能高达十数亿,巨大的利益诱惑,加之财务制度不规范、监督阙如,于是,有几只硕鼠寄身于“金山”凿洞窃财,又有何稀奇。

在当下的反腐语境中,“苍蝇”“老虎”常被用作小贪大贪的化身,人们的视线也往往喜欢盯住“老虎”,舆论也常为揪出一只“老虎”而欢欣不已。殊不知,苍蝇的危害丝毫不亚于老虎。“苍蝇”无孔不入地侵害公众利益,对公权力的形象时时构成损害,一旦遇到合适的环境和时机,其胃口会毫不客气地膨胀,鲸吞的财务与“老虎”相比,不遑多让。正如中山三个村官贪腐案,它对宫花村的村民而言,那种利益侵害和权益剥夺实在是触目惊心,令人愤慨。

从某种意义讲,村官在当下的行政体系中,实在是最不起眼的芝麻官了,许多甚至都纳入不到“体制内”,严格讲都不算“官”,但他们身在基层,是百姓最贴身也是利益感触最强烈的“官”,而在珠三角这样经济发达地区,村官手中掌握的资源以及各种生杀大权,实在不容小觑。三个村官涉贪1.27亿元就是最好的例证。

现实生活中,有几只“苍蝇”虽让人讨厌,但并不可怕,重要的是在制度构建上“关好门窗”。三人作案时间跨度长达十几年,如果不是因郭仲强对张连合的举报,此事或许还不会暴露出来。它也再次暴露出农村基层权力监管的漏洞。近年来,珠三角屡屡曝出村官硕鼠案,而且其涉案金额不断刷新纪录,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对于农村基层权力的监管和反腐问题,必须拿出更有力的制度措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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