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兴宁论坛 兴宁新闻 兴宁人的网络社区

标题: 广东兴宁干部遭情妇敲诈10年忍无可忍报警 [打印本页]

作者: lxyzlk    时间: 2013/8/3 08:27
标题: 广东兴宁干部遭情妇敲诈10年忍无可忍报警

    南方农村报讯 丘某是一名国家机关干部,与一酒店老板娘曾某“日久生情”,谁料曾某不断“借钱”,不给钱就以“抖出艳情”勒索。丘某只好向公安机关报警,日前,广东梅州兴宁市法院对该敲诈勒索罪作出一审判决,曾某最终获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1998年,37岁的曾某在兴宁市开了一间酒店,在某国家机关上班担任科长的丘某就是她的熟客之一。某天,丘某在曾某的酒店喝得酩酊大醉睡着了。丘某醒来后,没想到老板娘曾某推门而入,坐在了丘某的大腿上。自此之后,丘某和曾某两人便偷偷摸摸地保持着不正当男女关系。直到2000年,两人“地下情”才终结。

  2000年春节,曾某打电话给丘某借1000元过年,丘某念及昔日“情分”把钱借给了曾某。到了2003年8月,曾某再次跟丘某借钱,经不住软磨硬泡,丘某又给她2600元。2005年1月,曾某称想去东莞开饭店,要跟丘某借5000元,她还抛出“杀手锏”:如果丘某不肯借钱,她便把两人曾偷情的事给抖出去。

  到了2006年,曾某开始直接到丘某上班的办公室里跟他要钱,这让丘某如坐针毡。

  经查,从2003年至2013年,曾某前后分十几次从丘某手中拿走了8万多元,丘某有几次都不得不先从朋友刘某处借钱给曾某。

  2013年3月29日,曾某又索要5000元,丘某终于忍无可忍,只好报警。当天中午12点,丘某假意叫曾某来取钱,曾某被乔装蹲守的民警逮个正着。

  日前,兴宁法院对这起跨度长达10年的敲诈勒索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曾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作者: 0753ok    时间: 2013/8/3 08:37
类似情况多如牛毛
作者: 廿一出头    时间: 2013/8/3 21:17
能说白点吗?究竟是谁爱爱。最好上真名真像。
作者: 315aa    时间: 2013/8/20 23:03
为什么我回的帖子会不见了。。姓丘的搞的鬼吗。不能见人吧那死猪狗!
作者: 兴宁老牛8    时间: 2013/8/24 08:58
这个干部不知怎么当的,水平真低,教你一招啦:

一老板玩小三玩腻,而小三渐渐大龄,逼婚不成索要千万赔偿。老板原想杀人灭口,后财务总监献计:以提高文化水平为由,由老板出资十万元,让小三上了EMBA班。班上老板如云,小三一下迷倒了全班男生。没两个月,小三就不理老板了。
案例启示:企业处置不良资产最有效的方式是包装转让,而非丢弃和自己消化。

后续:
原老板找到小三,想继续前缘,无奈小三给了原老板一百万的封口费和分手费。
对付小三要故擒欲纵,互换角色,最后实现了资金的回笼和投资收益最大化。





欢迎光临 兴宁A8 兴宁论坛 兴宁新闻 兴宁人的网络社区 (http://3g.xna8.com/)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