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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城管见死不救,良心何在!!!! [打印本页]

作者: vod753    时间: 2012/7/29 17:22
标题: 城管见死不救,良心何在!!!!
2012年7月26日上午九时,兴宁市城管大队宁新中队到陈井岗路拆除挡雨蓬,我弟怕自已的档雨逢被城管强制拆除没收,就主动找来工具自行拆除,并致电通知我过去帮忙,当我弟坐在四米高的人字梯刚松动完所有螺丝时,失去支点的档雨逢支架突然张开,将坐在人字梯上的我弟推了下来,,头部重重落在地上,一动不动,头部马上冒出一大滩血,我立即和另一朋友将我弟扶起,发现他脑后有十几厘米长深深的伤口,当时城管就在我弟店正对面执法,听到有人跌倒后过来二城管队员,一看这情况后马上跑回对面召集其他队员驶车离开,当我在店里打完成120电话后,城管执法车早已跑得无影无踪,我们可以说是主动配合城管工作,可是当我们在最无助时,我弟命悬一线时,希望帮助时你们城管有人有车却选择离开,你们是人吗!你们的良心何在啊!
作者: 晖洒大地    时间: 2012/7/29 19:18
说实话,跑了很正常
作者: 星仔仔    时间: 2012/7/29 19:26
习惯就好
作者: 幸运☆星    时间: 2012/7/29 19:40
.............
作者: 幸运☆星    时间: 2012/7/29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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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叔宝    时间: 2012/7/29 19:50
为什么中国射击队成绩一直很好?
因为我们擅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作者: ZXIN    时间: 2012/7/29 20:01
他们不跑你就会你你弟弟是给他们打的了  所以跑的快
作者: 121362    时间: 2012/7/29 20:12
畜生!!!听说类似楼主说的兴宁百姓受的不少!
作者: 牛煲八    时间: 2012/7/29 21:21
二不相干的事.
不过话又说回来,楼主所说属实的话,城管见死不救应受道德和良心上的遣责.
作者: ppp1354917    时间: 2012/7/29 21:34
经查:那二名工作人员为城管中队临时工作人员。事发当时,那二名临时工手机没电,为急于救治伤者,就急忙开车去省第一人民医院接急诊医生。因事发突然,所以没和伤者有效沟通。对此情况,城管局党委决定暂停那二名工作人员工作,并从下星期一开始到局机关报到,接受学习教育。
作者: 红中    时间: 2012/7/29 21:36
这种事情因它们而起,可以告他们!
作者: sunman    时间: 2012/7/29 21:45
说实话,跑了很正常
晖洒大地 发表于 2012/7/29 19:18



    94949494!
作者: 广州同乡会    时间: 2012/7/29 21:55
城管44444444444444444444444
作者: cwh8513    时间: 2012/7/29 21:56
无语!!!!!
作者: ppp1354917    时间: 2012/7/29 22:33
因道德问题处分人行不行啊?
不可如果伤者伤的问题不大,人家看了看走开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作者: hxg    时间: 2012/7/29 22:50
我是当事人的亲哥,上面的内容就是我发表的,绝对真实,事发当日下午我便到城管中队讨说法,该中队中队长就见死不救这个问题时说他会教育他的队员,见我不走,无奈之下只好向大队领导汇报,在汇报过程中没提事发时有城管队员在场,讲完电话后对我说第二天上午到三楼找大队领导。我于第二天上午九时到达城管大队办公室,见领导办公室个个关门,问一下其他办公室的人个个都说领导还没来,最后见到一个副大队长的办公室半掩着门便敲门进去,进去后见到一个副大队长,该副大队长非常冷漠对我说他们不是医生,是不会施救的,我说那你们也别走,帮我抬抬我弟上120啊,他说我没时间跟你说我要开会了,我说你不理我我要上访,他说那是你的权利,我只好离开。在此我要!告诉还有想拆挡雨蓬的朋友,不了解它的原理千万别去折,它会突然张开,非常危险
作者: 围龙人家    时间: 2012/7/29 22:53
人心不古,世风日下。面对道德问题,我们可以遣责城管,但同样的问题,站在对方的立场想法却不一样--他们也怕被诬赖。。。当今社会你知道的!!!
作者: 晖洒大地    时间: 2012/7/29 23:05
呵呵 构建和谐社会,个个都挺和谐的,避免一切纠纷的产生
作者: 伙头军    时间: 2012/7/29 23:40
抱着侥幸心理,相信拆除通知不是昨天才下达,临时看见城管过来拆除就急急忙忙动手,缺乏安全保障,导致惨剧。城管见而不救,实在难逃良心谴责啊
作者: 真爱无敌    时间: 2012/7/29 23:51

作者: 雄盛    时间: 2012/7/30 07:27
唉............
作者: 无聊DE人士    时间: 2012/7/30 08:58
假如路遇一跌倒老人 真不知该救不救
作者: 光顶哥    时间: 2012/7/30 09:05
这就是畜生和人的区别,没有什么好说的。
作者: allen0753    时间: 2012/7/30 09:24
深表同情。
作者: jakepeng    时间: 2012/7/30 09:32
良心应该受到谴责!
作者: ZX132888    时间: 2012/7/30 10:05
别说你自己伤的不管,我记得有一次会展中心门口有一位摆地铺女孩给那些猪狗打伤倒地都不管还没收了她的货物
作者: ZX132888    时间: 2012/7/30 10:05
别说你自己伤的不管,我记得有一次会展中心门口有一位摆地铺女孩给那些猪狗打伤倒地都不管还没收了她的货物
作者: 知心爱人    时间: 2012/7/30 10:09

作者: 罗浮人    时间: 2012/7/30 10:49
我的招牌也是我们自己拆的,怕被他们拆坏,不过他们一再叮嘱要小心啊,还叫我去扶着那个梯子,他们也帮了一下而已。唉·····希望楼主弟弟没事吧
作者: 迟猪佬    时间: 2012/7/30 11:28
发生这样的事深表同情、祝愿你弟早日康复、当时你那里也有几个人了、伤者也扶进店里了吧、也打了120、你们都处理好了一切、万一说是城管的人推倒的、那不是有口难辩、他们走也是自然的、现在的社会还有多少人敢去救死扶伤、如你弟还躺在路上不不扶不救那就是太不人道了、相信他们不会不救人
作者: ypao    时间: 2012/7/30 13:13
经查:那二名工作人员为城管中队临时工作人员。事发当时,那二名临时工手机没电,为急于救治伤者,就急忙开 ...
ppp1354917 发表于 2012/7/29 21:34



   
作者: 寂寞的心    时间: 2012/7/30 13:16
那个王八蛋,什么时候撞车了,大家踩多一脚给他。畜生
作者: 气脉    时间: 2012/7/30 16:37
出了这事,本人深表同情。对于见死不救,如果跑开的是医生,大家会说他如何医德败坏,如果跑开的是公务员,大家会说他如何枉为国家的培养,如果跑开的是路人,也许就没那么多谴责声了。尽管我对城管没好感,就这事凭心而论,好像跟城管不城管没多大关系,他们的角色也就是路人而已。做什么事情自已多注意安全就是了
作者: 雨恒VIP    时间: 2012/7/30 17:16
习惯就好
作者: Zzzxxxnnn    时间: 2012/7/30 18:39
现在都是难难难
作者: ppp1354917    时间: 2012/7/30 22:42
怎成了见死不救了啊?真的伤者死了啊?没天理了好人不长命啊
作者: ZX132888    时间: 2012/7/30 23:28
http://cl.ufree.org/htm_data/7/1207/775787.html看看就知道
作者: ZX132888    时间: 2012/7/30 23:28
http://cl.ufree.org/htm_data/7/1207/775787.html看看就知道
作者: 车鸡笼    时间: 2012/7/31 09:05
深表同情,望早日康复
作者: 大声古    时间: 2012/7/31 09:45
打个电话就什么事都没了。
城管这样做该骂。
作者: czm    时间: 2012/7/31 10:01
好好的挡雨蓬,拆什么拆? 都是给好面子的官员闹的
作者: ︷清扬︷    时间: 2012/7/31 10:25
顶37楼的~
作者: 颍川堂    时间: 2012/7/31 12:52
下次看到城管的车就冲过去给他撞一下看他怎么塙.
作者: 零下一度    时间: 2012/7/31 13:11
兴宁人的悲哀
作者: 齐昌男    时间: 2012/7/31 14:27
按法律城管是要负连带责任!
作者: 迟猪佬    时间: 2012/7/31 16:05
颖川堂、那你去撞一下呀、看看你的骨头硬还是城管车的铁板硬、哈哈哈、齐昌男你一点法律都不懂、还说按法律、那是属道德问题、是他自己不小心所造成的、只是城管的车没有送他去医院罢了、难道所有在那路过的车都要载他去医院吗?不载就不行?现在极少有这样的好人了、只是头伤出血了、更没有到死的那种成度、望伤者早日康复、
作者: 一介茶夫    时间: 2012/8/1 15:36
要去市委找个说法,告城管去!!!!!!!!!











   关于拆雨蓬的事,我们是在人行道内的,又没在马路上说是关系到行车安全,领导一句话,我们这些小老百姓就要死拉死拉的。。。这是什么社会呀!如果那个领导他会在西晒的店面里(没有雨蓬)坐上一个星期我一天给他二百块,TMD。。。是畜累来的。。。。。


作者: 草民闲言    时间: 2012/8/1 16:22
经查:那二名工作人员为城管中队临时工作人员。事发当时,那二名临时工手机没电,为急于救治伤者,就急忙开 ...
ppp1354917 发表于 2012/7/29 21:34



   
作者: 江南雨    时间: 2012/8/2 10:08
祝愿伤者平安!
作者: wm998    时间: 2012/8/2 10:44
根源是当今社会诚信缺失,导致道德滑坡
作者: 侨海贸易    时间: 2012/8/2 11:07
这也太不仁道了吧~
作者: 良知    时间: 2012/8/6 00:26
楼主的心情可以理解,可是法律上他们并可以救你弟弟的义务,因为你弟弟的受伤根本不是他们造成的,只能在道德上谴责他们咯,下面做事的人一旦上面责怪下来担不起这样的责任的,站在他们的角度只能说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互相理解吧,希望你弟弟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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