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8再说 发表于 2016/10/27 15:23

违法水田建房的问题

市长:
   你好,上次写信给你反映了福兴办事处锦华村秀塘围屋205国道边(电信局对面)违法水田建房的问题,可由国土部门认真调查是否属水田。相关管理部门上星期是去管理了。但管理执法部门在上个星期来管理过一次后,过二天违法水田建房的又续继建,到现在已将柱子起来填地基了。请问相关国土等部门是否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能啊,不能只是允付了事。工作也不能只走过场啊。现在违法水田建房是与国家加强水田保护精神相违背的。也请相关管理部门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啊。
(来源:兴宁市人民政府)

A8再说 发表于 2016/10/27 15:23

您反映福兴街道办事处锦华村秀塘围205国道边(电信局对面)违法水田建房,经福兴国土资源所到现场调查核实。锦华村秀塘围村民陈裕芳占用土地约100平方米建房,地类为建设用地。福兴国土资源所于2016年10月19日对其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施工。在未完善用地手续前不可以动工建设。


兴宁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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