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8再说 发表于 2016/8/8 15:08

合水街道办乱执法

本人支持整治乱摆乱卖,维护城市面貌,但是合水街道在执法时把太阳伞收走,放在店里的招牌也一并收走,现在门口种植多年的龙眼树也要砍伐掉,本人家门口并不是主街道,是一条有没有名称的分叉路,有必要这么样大张旗鼓搞吗?这样欺负百姓。请领导查处。

A8再说 发表于 2016/8/8 15:08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关于你反映的问题我镇已收悉。圩镇“六乱”整治是合水镇党委政府为进一步加强圩镇管理,优化圩镇环境,提升圩镇形象开展的集中整治活动。活动前,镇政府相关负责人与沿街店主座谈制订了《合水镇圩镇整治“八个规范”》并提前发放至圩镇各店铺,其中第四条规范广告招牌设置:要求所有广告招牌必须按安全标准设置标准固定悬挂,不得悬挂在路灯杆、电线杆、绿化树上,不得使用落地广告招牌。另,各商铺门前的绿化地为公共用地,为提升圩镇形象,镇政府将对绿化地进行统一规划种植景观树种,希望您理解支持。

合水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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