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8再说 发表于 2016/3/19 21:39

要求修复田埂界线道路

水务局领导:你好。黄槐镇西一西二村整治河道接近尾声了。当时为了打通运输道路,包工头不顾群众利益随意破坏人民的水田和菜地,田埂等界线被破坏,造成水土流失。群众强烈要求维持原来田埂现状,即是砌筑田埂或界线和被损坏的道路。目前包工头偷工减料,没有实现承诺。希望上级领导维护群众利益。


A8再说 发表于 2016/3/19 21:40

你好,感谢你对我市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以清障、清违先行,清淤护岸并重、因地制宜筑堤修陂为治理原则,重点解决河道行洪畅通,提高流域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关于信中提及黄槐镇西一村西二村河流整治工程完工后要求修复田埂界线道路问题,我局于2016年3月16日上午组织专技人员会同黄槐镇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施工现场确实存在部分借用土地未恢复原状情况。造成未修复田埂界线道路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近期雨水多,致使施工材料、机械进不去施工现场,影响修复田埂界线道路进度。对此,我们将督促施工部门抓住施工有利时机,早日完成修复田埂界线道路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兴宁市水务局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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