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有关部门,这笔钱应不应该退回这些被征地户!
有关部门领导,你们好!我是新陂镇农民,由于表达水平有限,有冒犯,不对之处,请谅!在这,想问你们,我们的农地被征去做平兴高速,据说从每亩征地价格中已除去9000元,作为失地社保,但现在除去已入社保份额,多余的份额应不应该退回失地农户?新陂镇农民 新陂农民: 您好!根据您提出征地社保的有关问题,解释答复如下:1.济广高速公路平兴段征地补偿标准中,水田补偿价41641元/亩,其中:征地补偿29000元/亩, 15%比例的留用地折款12641元/亩。根据上级政策粤府办【2010】41号文和梅市府办函【2010】305号文,用地单位征地时单列计提养老保障资金9000元/份。因此,这9000元并非农户征地金额扣除,不存在每亩征地款扣除9000元。2.征地社保是保障失地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保障他们老有所养。如果失去农民家庭户在征地时所有年满16周岁且户籍在被征地农村的农业人员,对应被征地数额,达到应保尽保。所以,被征地社保,不存在多余份额。3.农民群众在被征地过程中,如遇到不了解政策,可以到镇社会服务保障中心咨询,办公电话:0753-3877218。 新陂镇人民政府
感谢神回复!我的意思是,比如我的田地被征去8分,我村规定5分一份社保,我入了一份,那么多余的3分田地的钱,为什么不退?为什么要我出多几千元还可入多一份,不解?????? 这是个问题,该退回群众的应不能含糊啊! 当官不为民,不如回家种番著 等待 :lol
补充内容 (2015/12/17 23:06):
我村的干部说:“政府给田给你承包,3分地养活一个人(等于3分地一个社保名额),你5分地养活俩个人就还差一分田,差一分田就补(三分之一个社保的钱)3000元。你家如果没有合适人员入社保的话,说明这份田不用养活另外的一个人,政府的田承包使用权终止,所以不退钱。“ 补偿标准有很多种 多出的去哪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