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8再说 发表于 2015/11/19 08:20

能否建立比较有保障的医疗体系?

陈书记你好,随着兴宁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也不断的提高,但是最近几年,食品水环境等其它因素的影响,越严重的重大的病越来越多,如白血病甚多,很多家庭因为得了这样的病,而一病回到了“解放前”各大微博微信都在转求救信,很多美满的家庭就是因为这样的大病使全家带来极大的痛苦,看到很是心酸,但是又力量很小很难资助。今年的农村保险大病保险提高这个非常好,但是很多病医治的药品都没得报销的,报销的比例还是有点差距,大病使人贫穷,这样也离国家提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带来了差距,建议兴宁地方政府能否与当地保险公司合作机制或建言,加大投入保险制度,特别是大病这个方面,可以参照如深圳地方政府与平安保险合作,只要每人多投保20元,就多一些报销的比例,这样自付的款就相对减少,也有效的保障了大病带来的贫穷,如兴宁本级无法办理,可以向上一级部门反映。还有加大医院医疗的建设,特别是三甲医院的建设,兴宁目前还没有一家像样的有等级的医院,医疗水平比较有限,要去几十公里外的梅县黄糖医院,这个也给群众人民带来很大的麻烦,希望兴宁加倍努力,结合兴宁实际情况,多学习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早日赶上全国平均水平,谢谢。(市民)

A8再说 发表于 2015/11/19 08:21

你好,来信收悉,现就你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为切实减轻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因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的负担,我市从2013年5月起,率先在梅州市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同时,2013年我市把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列入市委、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之一,扎实推进此项工作开展。三年来的实践证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基本医疗保险提供了有益补充,提高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增强了重特大疾病保障能力,切实解决了全市广大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对提高全民医疗保障水平,促进互助共济和社会公平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对于你提出的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按照工作职责积极向上反映。感谢你的来信!兴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5年11月17日



2239069308 发表于 2015/11/21 18:54

发财到广东,广东“特别是梅州“医保不如湖南,四川,有事实根据

xn457 发表于 2015/11/21 21:27

好建议

bpm 发表于 2015/11/21 21:36

五华人口与兴宁差不多,可没有整天闹什么三甲,把二甲弄好市民就够幸运了。

夜来客 发表于 2015/11/29 20:24

bpm 发表于 2015/11/21 21:36
五华人口与兴宁差不多,可没有整天闹什么三甲,把二甲弄好市民就够幸运了。

说的很实在

jony163 发表于 2015/11/30 01:40

商业保险其实还算齐全,但民众普遍认为商业保险是“骗人的”,真正愿意买的不多。

pp1354917 发表于 2015/11/30 07:50

商业的推广和宣传跟不上,有人就算想买也不知合不合适,也不知有什么险种。说实在的很多人都以为保险公司现是卖理财产品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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