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8再说 发表于 2015/9/2 08:14

求决:兴宁市龙田镇政府强征羊岭村园岭上村民农田

尊敬的梅州市委:兴宁市龙田镇政府强征羊岭村园岭上村民农田!未取得占用农田许可证!未与农户签订征收协议!龙田镇政府工作人员和羊岭村干部更是口出狂言:不用与农户签订征收协议,不管农户同不同意都一样!他们确实做到了!未取得占用农田许可证!未与农户签订征收协议!现在已经把农田挖得一塌糊涂!
请市委书记严肃对待!本人于8月24好上午和晚上两次向兴宁市政府网络问政平台'“写信给市委书记”提交问政,兴宁市政府存在不作为行为,两次都将本人“写给市委书记的信”给删除,显示“你还没有写过信”,请市委市政府给小市民解答原因。不敢反映民生声音的网络问政平台有何用?(龙田镇羊岭村园岭上村民王生)

A8再说 发表于 2015/9/2 08:16

为满足兴宁市西北部区域用电增长需求,兴宁市人民政府于2010年向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立项《梅州市220千伏叶塘(兴城)输变电工程项目》,并于2012年11月得到了省发改委的批准。根据梅州市220千伏叶塘(兴城)输变电工程项目规划,该项目途径我镇(高陂、羊岭、碧园、丽溪、鸡桥、鸳塘、环陂)等7个村,需建铁塔51座。项目同意实施以来,我镇按照兴宁市政府的要求,积极配合供电部门做好铁塔用地、线路架设等工作。至今年7月底,50个铁塔用地征收工作已完成并移交供电部门施工,仅剩规划位于羊岭村圆岭上的1个铁塔用地还未移交施工。该铁塔用地涉及5户村民(其中1户全家外出),2014年7月至今,镇村干部通过入户面谈或电话联络等形式多次跟征收户沟通协商,4户同意并签订了征收协议,只有1户全家外出(户主王奇彬)经多方联系未果。此户村民涉及征收用地面积448平方米,补偿标准80元/平方米,拟补偿费用共35840元。为不因该座铁塔影响梅州市220千伏叶塘(兴城)输变电工程项目的进度,按照兴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该项目工程进度计划,输变电工程施工方对已签订征收协议的4户村民的土地进行进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难免有部分工程淤泥临时放置在王奇彬的土地上。对此,我镇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派出精干力量,一方面继续做细做好协商工作,尽快争取外出村民王奇彬一家的同意支持;另一方面组织人员协助施工方尽快清理淤泥,全力确保铁塔施工和整个项目建设按时顺利完成。
                  龙田镇人民政府
                        2015年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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