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8再说 发表于 2015/8/1 13:06

咨询:住宅区进行商业经营是否合适?

新兴雅苑是兴宁市比较大型的居民住宅小区,小区内有几千家住户,宁静典雅的环境被一些小区内进行商业经营行为所破坏。
24栋2号楼梯口车库、8号楼梯口车库和10楼梯口车库都开有麻将馆,晚上都经营得很晚,影响周围的住户休息。
24栋10号楼梯102房是兴宁市百事可乐销售公司,从星期一至五上班,逢星期六、日休息,工作日下午17时多都有10多人来此集中,人员较杂,自行车、摩托车在楼下随便乱停放,存在安全隐患。
以上在小区内进行商业经营是否合适、合法,是否要禁止?(新兴雅苑业主)

A8再说 发表于 2015/8/1 13:07

新兴雅苑业主:你反映“新兴雅苑有业主在车库内开麻将馆等商业经营活动,影响周围住户休息”的情况后,我们立即派人进行调查了解及联系约谈新兴雅苑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负责人,并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物业公司立即采取措施,责令相关业主停止经营行为,消除影响,还业主们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同时,我们要求新兴物业管理公司在日常的物业管理活动中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充分听取有关业主代表对小区物业管理事务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共同营造和谐、舒适的居住环境。
            兴宁市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7月29日

茅塘人 发表于 2015/12/21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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