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自然人死亡,银行遗留的存款怎么取出来
市农村信用合作社的领导及相关科室的同志们好!我受人之托,特向你们咨询一件事。事因:我邻居的父亲于11年12月逝世,其父亲逝世前有一笔存款,其实也就是民政部门的补助款,因为他是“五好”老人。目前帐面上显示有1000多元。逝世后,几年间,其儿子也不当作回事,直到现在无意中想起其父的存折上还有钱,想取出来用,但问题也随之而来,几年下来,把密码忘得一干二净,其儿能想到的号码都用上了,但都不对,自然钱也就取不出来。领导,像他的这种情况,怎样才能把钱取出来,要什么证明?要走什么程序?该怎么走?望领导及相关科室的工作人员给予指点。(还保留有身份证及火化证原件)。谢谢!在此不胜感激。(储户)尊敬的客户:首先感谢你对我联社的关心,我联社现函复如下:账户密码忘记首先应该办理密码挂失,然后重置密码方可取款。鉴于存款人已经死亡,继承人不知账户密码,根据《广东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挂失业务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未成年人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等特殊人群办理挂失业务,应由其合法监护人代为办理,存款人已死亡的,应由其合法继承人申请办理。”客户需持有银行所在地公证处开具的继承公证书或法院司法文书和继承人身份证原件等资料到银行办理,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兴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15年7月28日
这样就麻鬼烦了,又要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继承公证书,要跑好几趟,去公证处办继承公证书也要260蚊. 证明俺妈是我妈:lol:lol 要证明你爸是你爸! :sleepy: 跑来跑去这1000多也就没有了。还得受气。 1000块要来干嘛,兴宁办事效率你要懂得,到最后你真的拿到1000块,估计你也半条命了 中国是“证大国,什么鬼证都有,证上证下,,老祖宗不是说朕(证) 不要取了,留着纪念,200年后.................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