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8再说 发表于 2015/6/1 16:36

咨询关于兴宁到五华、汕尾的高速路拆迁

兴华高速经过我家,征地的干部说高速拆迁没有安置的,要大家自己选地方、买地方作为宅基地。咨询几个问题,麻烦领导一一指点解答:第一问题,安置和划宅基地。拆迁老百姓的房子,不用安置?逼老百姓做流氓上梁山吗?不用做安置房?不免费划宅基地?也不帮拆迁户买宅基地?? 据我所知,所有拆迁都是有安置的,五华工业园征地3800一亩田,还另外加2000元一亩作为安置费用。大埔的梅大高速征地,也是免费划地方给百姓做安置房。 市区和兴宁城区的征地拆迁,是选址做好安置房,给拆迁户,和商品房一样的房产证!第二问题,拆迁标准为何定得那么低?五华县政府的征地文件标准,有何依据??这次高速征地,是县政府包干吧?你定得那么低,从中赚钱?是县财政要赚钱,还是个别干部中饱私囊?第三问题。村干部说8月10日之前签字,每平方奖励100元。镇干部却让亲戚转告我:带头签字同意的,才有奖励。到底哪个属实??第四个问题,关于强拆,是走半年的法律程序让法院强制执行?还是雇佣流氓强拆偷拆?村干部说:奖励日期之后,如果没有测量和签字,雇人立刻强拆。大埔火力发电站征地,奖励日期之后,干部反复做工作,让步解决问题。只有一户,坚持到底。政府发了安置通知书,评估,申请法院裁决,之后有三个月的上诉期限。市里申请行政复议之后,上诉期限到了之后,大埔政府才申请法院强拆。这过程是花了6个月。梅州日报5月报道了。(钟先生)


A8再说 发表于 2015/6/1 16:37

2015年6月1日上午电话联系信访人,信访问题不属兴宁市,(属五华县),请向五华县人民政府写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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